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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初步设计的立项请示》(婺伟环能〔2023〕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现就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为了提高餐饮垃圾无害化、**化和减量化处理水平,完善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城市发展规划需要,启动建设**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及监管系统赋码为2304-361130-04-01-543918。
项目建设单位:****。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综合主厂房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将建设一条50t/d餐厨垃圾处理线。本次建设内容包括餐厨垃圾处理工艺中的破碎一体机、除砂除杂机、湿解系统、三相分离以及臭气收集系统等;预处理后****发电厂渗滤液沟道间,再送至**县生活垃圾焚****处理站厌氧消化系统协同处理;餐厨垃圾处理系统产生的固渣入炉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系统产生的油脂外售;餐厨垃圾处理系统产生的臭气输送至生活垃圾焚烧厂入炉焚烧。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6个月。
五、投资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156.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0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7.31万元,基本预备费及其他费用166.84万元。资金来****银行贷款。
六、招标内容:请按****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依法依规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七、请****公司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委员会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