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关于**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深府规〔2025〕1号)《**区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项目遴选办法》(深**府规〔2023〕1号),为遴选重点产业项目,解决重点产业项目用地需求,现制定了半导体测试设****基地项目遴选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半导体测试设****基地
二、意向用地单位
**精****公司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
(一)必要性:
半导体、新型显示行业作为支撑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等战略性**产业发展的核心基础,是国家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领域,已被纳入《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促进国家级新区高质量建设行动计划》等国家级战略文件的重点支持范畴。
**区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核心承载区,正以“数字**、智造高地”为定位,聚焦半导体、新型显示等数字产业核心环节,全力构建数字经济产业生态。2020年**区首次明确“建设数字**打造数字经济先行区”的战略定位以来,陆续从生态体系、产业链群、空间格局等方面积极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
项目落地符合**市“20+8”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方向,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推动**区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集群、智能终端产业集群加速发展,契合**区打造数字经济核心区的发展战略。
(二)可行性:
近年来,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快速迭代,带动算力芯片、存储芯片需求持续增长,同时芯片算力、存储带宽及人机交互、显示精度要求持续提升,推动半导体测试设备市场增长。SEMI预测,2025年半导体测试设备销售额将增长23.2%至93亿美元,2026年将持续增长至97.7亿美元。
****公司为国内少数实现半导体存储器测试设备全覆盖的厂商,并在高速芯片测试领域取得重要突破。新型显示检测设备方面,公司AMOLED领域检测设备已覆盖京**、TCL科技、维信诺股份、深天马等主流厂商,市占率持续提升;在中尺寸AMOLED领域已开发可适用于G8.6AMOLED产线的检测设备;在微型显示领域,公司实现MicroLED/MicroOLED的信号发生器、晶圆检测设备、光学检测及校正修复设备、最终成品检测设备等产品的量产销售,并向海外头部AR/VR客户提供系统化检测解决方案。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市产业发展导向和我区产业发展定位,且项目意向用地单位在我市无自有产业用地和用房。
(三)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10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4.18万平方米,将建设OLED显示、微显示等新型显示和半导体自动化检测****基地及综合配套设施等。
具体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如下:
1.****基地
围绕OLED显示、微显示等新型显示和半导体自动化检测测试设备制造领域,****基地、研发中心等功能区,拟规划建筑面积约3.58万平方米。
2.综合配套
建设宿舍、食堂等各种功能配套建筑。拟规划建筑面积约0.6万平方米。
(以上数据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四、产业类型及要求
(一)产业类型:
《**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中鼓励发展类A19先进制造业中的“A1910高端装备及关键元器件、精密工具、材料及涂层、智能控制及软件、精密加工与测量技术等精密制造装备技术和产品”,根据《****政府关于**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深府规〔2025〕1号),该产业类型属于适用产业发展导向修正系数的战略性**产业,产业发展导向修正系数为0.5。
(二)主体资格要求:
1.竞买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人企业;
2.竞买申请人为符合《****政府关于**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深府规〔2025〕1号)遴选要求的企业。
(三)生产技术:竞买申请人掌握多项自动化检测设备领域的相关技术。
(四)产业标准及产品品质: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五)项目投入产出效率:
1.投产时间:竞得用地后1年内开工建设,3年内建成投产。
2.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98亿元(固定资产投资额/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8000元/平方米。
3.土地产出效率:项目投产后第1年土地产出效率≥109090元/平方米(项目年产值/项目建设用地面积);投产后每隔5年、出让期届满前1年,年平均土地产出效率≥163636元/平方米。
4.节能环保:增加值能耗(项目年能耗总值/年增加值)≤0.1吨标准煤/万元。
在生产过程中,粉尘、废气、废水、废渣、磁辐射污染、噪声等的排放和产生符合国家、省、市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以上投资强度、产出效率等数值最终依据土地出让合同确定的用地面积确定)
五、项目用地情况
(一)用地规模:≤11000平方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二)用地功能:普通工业用地(M1)
(三)建设规模:计容建筑面积≤41800平方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四)土地供应方式:“带产业项目”挂牌出让
(五)期限:三十年
(六)权利限制:
1.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的残值之和。
2.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建设用地使用权及项目所有建筑面积(除公配设施外)原则上全部限自用,不得出租,确有出租需要的,出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建筑面积的20%。土地出让期内不得转让、以股权转让(导致企业控股权或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转让)或变更的方式变相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根据《****政府关于**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深府规〔2025〕1号)《**区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项目遴选办法》(深**府规〔2023〕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该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6年3月2日-2026年3月6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登录浏览查询:
**政府在线(http://www.****.cn/)
联系人:刘小姐、秦小姐,联系电话:0755-****6176。
****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