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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2月9日—2026年2月14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具体详见附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79-****722
联系地址:**市**大道177号****建设工程审批科
邮编:536000
附件1:北审批建准〔2026〕18号 ****关于********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附件2:北审批建准〔2026〕19号 ****关于年产6万吨多功能化学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附件3:北审批建准〔2026〕20号 ****关于**中石化新星石油渔光互补项目配套220千伏外送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