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标的 |
面积(㎡) |
实物 状况 |
租赁 用途 |
租赁 期限 |
产权 情况 |
优先权 情况 |
| 1 |
双下路37号凤湖**1区7座201室 |
127.94 |
租赁 |
居住 |
12个月 |
无 |
有 |
| 2 |
双下路37号凤湖**1区7座204室 |
134.04 |
租赁 |
居住 |
12个月 |
无 |
有 |
| 3 |
**路23号**大院30座一层储藏间 |
34 |
租赁 |
储藏间 |
12个月 |
有 |
有 |
二、免租装修期及递增:以上标的均无免租装修期,均无年递增。
三、履约保证金:**大院30座一层储藏间为首月租金的三倍,其他标的均为首月租金的二倍,于合同签订前支付。
四、竞价方式:增价拍卖。
五、租金收缴方式:按月收缴,先付后用。
六、物业费收费标准:**大院30座一层储藏间3.5元/㎡/月,凤湖新村两处标的由承租方与物业服务方自行结算,租赁期间产生的物业费由承租方全额承担。物业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物业服务企业最新标准执行。
七、承租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集团及系统内无不良信誉的企业或自然人。
八、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租赁标的按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实际状况以看样为准。若实测面积不足,租金不作调整,承租方应严格履行《租赁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环境卫生;
3.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对承租房仅享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6.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7.租赁期满后,租赁物上装修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九、公告期限:2026年3月2日—2026年3月20日。
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公司领取相关竞价文件。标书代写
十、咨询电话: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91-****3600 、 139****2784
十一、投标报名: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91-****1130、134****3027
监督电话:0591-****7922
地址:**市五四路239号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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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