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审〔2025〕197号
****委员会
关于**县竹贤乡石院村乡村旅游配套设施
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你单位《关于审批**县竹贤乡石院村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竹贤府函〔2025〕4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事务中心《关于下达2025年**区对口协同项目援建计划的通知》(**支援文〔2025〕27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竹贤乡石院村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性质:改建
四、项目法人:****
五、建设地址:**县竹贤乡石院村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服务中心约1250平方米,****停车场、游客服务区、特色农文旅产品销售区、卫生间等设施;建设云上认养一块田约2000平方米,配套分界围栏、简易耕作道等相关设施。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25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区对口协同**援助资金。
八、项目建设工期:4个月。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快推进实施,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和投资控制,加强安全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早日完成并发挥投资效益
****委员会
2025年7月21日
抄送:县财政局,******局,县住房城乡建委, ****环境局,
****中心,****村委,县商务委,县审计局。
****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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