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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对 **街北、鞍钢废钢南地块用地规划条件 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本通告发布7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或无异议我局依法对项目进行批复。
2、本规划经立****委员会2026年第1次会议审议。
3、委托单位:****。
4、规划编制单位:****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公示时间:2026年03月02日至2026年03月08日。
6、电话:041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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