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生态环境局拟对临高县金牌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进行的公示

审批
海南-临高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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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0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县委****环境局

邮编:571800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项目名称: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省省直辖****村委会**大道与**纬一路交叉口东北侧
环评单位: **润****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1.4×104m3/d,远期规模3.8×104m3/d。**厂外市政配套污水重力流管网DN300~DN1000约14.17km,**厂外配套污水压力流管网DN100~DN500约14.338km;**厂外配套中水管网DN300~DN800约11.1km;****泵站9座;**村庄污水收集管网DN150~DN300约7.21km。同步实施道路路面的****处理站区绿化、指示牌、变配电等附属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通过对建设项目概况、环境质量现状、污染物排放情况、主要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公众参与情况等结论,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省产业政策、符合**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相关规划,选址可行。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经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建设后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相应环境功能区的要求。项目在认真贯彻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治理措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通过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建成后不会改变周围环境质量现有功能和水平,环境影响可接受。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以及《**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要求。
选址合理性: ****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属于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用地,项目符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相关结论以及审查意见的函。
清洁生产水平: 本项目污水处理工艺为国内先进水平,在污染物排放控制和废物利用等方面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本项目应急尾水排放规模为5600m3/d,COD排放量为102.2t/a,NH3-N排放量为10.22t/a。总量控制指标最终由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定。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工程建成投入运营后,应在生态保护、环境污染防治等方面采取措施,做好生态保护和绿化恢复工作。在施工期结束后,管道周边等临时用地及时采取恢复措施,减小对区域生态的影响。做好临时道路和占地的植被修复和陆生脊椎动物生境修复,坚持以乡土植物树种进行草木灌乔结合的方式进行;污水处理厂区内应进行绿化种植乡土树种,以吸引当地适应人为干扰能力较强的物种。项目建设运营期间,要明确管理监督主体和责任主体,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施工、运营活动,落实本评价报告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大气环境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以及2018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域,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项目区域现状NH3、H2S超标率均为0%,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的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本次在美略溪布设的4个监测断面所有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根据噪声监测结果,****处理厂厂区厂界噪声昼间环境噪声和夜间环境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区域敏感点昼间环境噪声和夜间环境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拟建项目厂区内所有土壤样品(4个)的监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拟建项目厂区外农用地土壤样品的监测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筛选值标准要求,建设用地(村庄)土壤样品的监测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根据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丰水期地下水监测结果均达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 枯水期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枯水期地下水监测除D1、D2监测点位中氯化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耗氧量)检测结果超标外,其余结果均达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该超标原因为受人类生产活动影响。
环境风险控制: 本项目不涉及重大风险源,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次氯酸钠。项目在工程设计及生产运行过程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控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加强施工及生产人员的管理,可以有效减少运行风险,降低事故危害和环境污染,将环境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在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预案的前提下,本项目的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公众参与意见: 项目环评工作期间,通过附近村庄公告栏张贴、网站公示的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的征求,在以上环评公众意见征求过程中,均没有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提出异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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