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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厅关于印发〈**省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5〕927号)等有关要求,****政府同意,现将通过调查核实的**县(第一批次)历史遗留矿山(无主废弃)认**果予以公告,公告期30天(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此公告如有异议,请与****联系,联系电话:135****7877。
附件:**县(第一批次)历史遗留矿山(无主废弃)认**果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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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5日
项目概况: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号码: 135****7877 有效期限: 2026-02-25 02:52:17 - 2026-02-28 02:5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