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所属的两辆小型客车转让项目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年03月02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03月06日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 标的概况 |
标的 序号 |
车牌号码 |
品牌型号及类型 |
车辆识别代码 |
发动机号码 |
注册日期 |
挂牌价(元) |
交易保证金(元) |
|||||||
| 1 |
甘A7ET95 |
思威牌DHW6458B(CR_V 2.4)小型越野客车 |
LVHRE4804B****031 |
****007 |
2011.****.29 |
21000 |
6000 |
||||||||
| 2 |
甘A5LW98 |
丰田牌GTM6480GL小型普通客车 |
LVGES46A2BG038148 |
J502958 |
2013.****.03 |
30000 |
9000 |
||||||||
| 特别说明 |
以上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和移交。 |
||||||||||||||
| 存放地 |
**省**市**新区**江街568号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12月31日 |
||||||||||||||
| 评估机构 |
****事务所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交易所****公司(以下统称“****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董事会会议纪要(兰三毛董发〔2026〕1号)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钱包支付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与受让。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应按《产权交易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标的交割工作,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交割完毕的,按交易价款总额的0.2%/日向转让方支付管理费。 2.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标的交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负责。 |
||||||||||||||
| 转让方式 |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及确认标的情况,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尽调,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同时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判断是否具备标的权属转移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转让公告、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踏勘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2.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和移交,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齐全和性能完好。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3.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查合格且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受让资格。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资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 4.受让方须在成交后3个****集团出具的《成交结果通知书》与转让方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付清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受让方应在付清成交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车辆移交及交接车辆转移登记所需相关手续,成交车辆自移交之日起所发生的交通违章、交通事故、车辆安全等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5.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车辆转移登记保证金,受让方应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车辆转移登记手续,逾期将扣除车辆转移登记保证金,车辆按期完成转移登记手续的,车辆转移登记保证金按原渠道退还(不计利息)。 如因转让方原因无法办理完成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的,受让方应当及时退还车辆,转让方退还已付成交价款,双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6.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办理车辆脱保、脱审、环保标准、维修、补办证件、托运、车辆转移登记及车辆转移登记所需二手车交易税票等事宜并承担相关费用。其中,二手车交易发票金额应按照最终实际成交价格开具。车辆移交前的交通违章、罚款由转让方承担。 7.受让方如需将车辆登记转移至异地,须自行了解当地车辆转移登记所涉及的车辆限购政策及环保政策等相关规定,因不能办理车辆档案迁入造成的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成交后,****集团向受让方仅开具服务费发票。 9.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10.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 |
||||||||||||||
| 交易 |
交易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报名资料及竞价前请务必遵照《转让公告》《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和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投资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投资。 |
|||||||||||||
| 现场展示 |
2026年03月05日10时 |
||||||||||||||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内(仅限工作日,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09:00:00至 17:00:00 |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规****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材料;法人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其他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符合公告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 3.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集团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资料须按本报名流程的规定自然人签字按指印、法人及其他组织加盖公章。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交纳起始时间年2026年03月02日 09:00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6日 17:00,账号信息、到账时间以e交易系统提示为准。标书代写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集团将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至注册账户。 3.转让标的成交后,系统出具《成交公示》,受让方不存在违约行为的,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转让方和****集团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或其他违约情况,****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未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剩余****集团账户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集团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 交易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收取。 |
||||||||||||||
|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 |
||||||||||||||
| 联系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龚经理 199****7236 |
|||||||||||||
| 踏勘联系人 |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
||||||||||||||
| 咨询地址 |
**市**区**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
||||||||||||||
| 技术支持 |
400-****-9082 |
||||||||||||||
| 其他 |
1.**省公共**交易网站http://ggzyjy.****.cn/ 2.****集团网站www.****.cn 3.微信公众号:GSCQ45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