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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现将《阳101井区产能建设项目(二期)(分期验收:阳101H39平台地面集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阳101井区产能建设项目(二期)(分期验收:阳101H39平台地面集输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奇峰镇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日~2026年3月30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