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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分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3-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5000对滚丝轮建设项目 | **省**市**区星海街道**十一路339号2号生产车间 | **** | ****是一家集滚丝轮生产、销售为一体的企业。企业租用****公司位于**省**市**区星海街道**十一路339号的2号现有厂房进行生产(该建筑共4层,1、3F西南侧位本项目使用),租赁面积为880m2,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达年产5000对滚丝轮。 | 已做好环评阶段公示,已受理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落实污水治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退火废气、回火废气加强车间通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淬火废气经高压静电油雾净化器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切割粉尘、打磨粉尘加强车间通风,沉降粉尘及时清理;抛光粉尘经湿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车间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隔音、消声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固体废弃物必须集中堆放、合理回收或及时清运处理。项目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沉渣交由相关企业回收利用;油泥、废润滑油、废切削油、废淬火油、废油桶、沾染切削油的边角料、废劳保用品、收集的油雾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381;传真:0577-****8382
通讯地址:**市**区永中街道升平路77****中心401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境局
2026年03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