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组织采购。
一、项目名称
****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采购预算限额:人民币20000元。
(三)服务期限:一年(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若一方有异议协商不成,合同终止)。
(四)采购内容:
1.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参谋、法律事务处理等服务。
2.对我局起草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
重大执法决定,提供法律意见或参与法律论证。
3.对我局的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的合法合规性
提供法律意见或进行法律论证。
4.参与处理涉及我局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和其
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5.参与我局涉及法律事务的谈判以及重要法律文书、
合同、协议的起草、修改、审查工作。
6.应邀参加或列席我局相关会议,对管理和决策相关
事务,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7.参与处理我局重大案(事)件。
8.参与化解涉及我局的矛盾纠纷。
9.提供法治培训、宣传等服务。
10.针对招商引资工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招商项目法律风险评估、招商协议合规审查、招商过程法律问题解答、涉外招商法律支持等;
11.提供涉外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涉外招商合同审核、涉外投资法律合规分析、涉外纠纷预防及应对建议、涉外法律政策解读等;
12.需要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事务。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可为****事务所,分别满足对应资格条件:
(一)自然人律师资格条件
1. 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律师执业证》,具有5年及以上律师执业经验;
2. 未受到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近3年未受****协会行业处分,执业信誉良好,须就此向我局出具《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
3. 能够独立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4. 具备履行服务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时间精力,能够保障服务期限内稳定提供服务,具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如熟悉涉外法律法规)者优先。
****事务所资格条件
1. 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 律所及拟指派服务团队律师未受到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其中律所及团队律师近3年未受****协会行业处分,执业信誉良好,须就此向我局出具《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
3. 能够与采购人签订相关服务合同,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4. 拥有不少于5名专职执业律师(不含实习律师、兼职律师),拟指派为采购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须为律所本所专职律师,服务团队人员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更换;
5. 拟指派服务团队核心律师须具有5年及以上执业经验,****机关法律事务、招商引资专项事务的相关经验优先;团队中至少1名律师具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如熟悉涉外法律法规)者优先。
注:响应人以上条件中有任何一条不满足,其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将被否绝。
四、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1. 递交时间:2026年3月9日上午11:00之前(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标书代写
2. 递交地点:****(**区**大道203号)704房间。
3. 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均需密封包装并加盖响应人公章(自然人律师加盖本人印章或签字确认,同时加盖律所公章),同时在密封处标注“****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响应文件”及响应人名称。标书代写
4. 备查资料:递交响应文件时,需一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签字)装订入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自然人律师:《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本人身份证;
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授权书(若授权他人递交)、拟指派服务团队律师的《律师执业证》及律所专职律师名单证明。
具备涉外服务能力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外案例合同、双语服务资质证明等)。
五、磋商方式
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评分表》,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细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打分,得分最高者拟确定为成交候选人。标书代写
六、磋商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时 间:2026年3月9日下午15:00(逾期未签到视为自动放弃磋商资格)。
地点:****七楼会议室。
联系人:王鑫 联系电话:039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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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