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产特殊光学玻璃制品100万件、电池浆料50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3月02日至2026年03月0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坦洲镇坦神北路91号三楼,邮编:528467
联系电话:0760-****9001
传 真:0760-****900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特殊光学玻璃制品100万件、电池浆料50吨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坦洲镇**四路6号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年产特殊光学玻璃制品100万件、电池浆料50吨扩建项目位于**省**市坦洲镇**四路6号,中心位置:东经:113度26分39.190秒,北纬:22度18分11.670秒,扩建后项目用地面积35906.7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8000平方米,扩建后项目主要从事光学玻璃毛坯、光学镜片成品、冷加工玻璃产品、光学镜片完品、特殊光学玻璃制品、电池浆料的生产,年产光学玻璃毛坯440吨、光学镜片成品15吨、冷加工玻璃产品80吨、光学镜片完品20吨、特殊光学玻璃制品100万件、电池浆料50吨。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扩建项目涉及生产工艺:(1)新增特殊光学玻璃制品(热加工制品):切断、调整、成型、热处理、清洗、测试;(2)新增特殊光学玻璃制品(冷加工制品):切割、调整、切断、倒角、清洗、测试;(3)电池浆料:外发加工(粗碎、精碎、包装等)、抽样检测、检测器皿清洗、包装;(4)调整原有产品光学镜片毛坯生产工艺,包括切断、熔蜡、调整、成型等工序;调整原有产品光学镜片成品生产工艺,包括精磨、车边、清洗处理等工序。 |
| 公众参与情况 | 该项目公示期未接到群众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