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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28
根据全市城镇燃气实际情况及管道燃气全覆盖的现实需要,为进一步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我局对新区建成区符合要求的未开通管道燃气小区“瓶改管”并逐步开通管道燃气。现将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完成基本情况
以新区建成区范围内,对18个符合条件的小区实施管道燃气全覆盖,按照“愿装尽装”原则推进符合条件的居民用户管道燃气安装开通工作。截至2025年底已全部完成18个小区庭院管道铺设,气源已到达楼栋并验收合格。
二、公示期限及异议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3月2日起至2026年3月6日止。
(二)异议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如实反映。反映情况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具体线索,以便核查核实。
受理单位:****
联系电话:0731-****9154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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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