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心****电站智能运维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2026-03-02 11:13:33
****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竞争性磋商基础信息
竞争性磋商编号:****
采购单位:****
报名截止时间:2026-03-04 09:00:00加急标书代写
报价截止时间:2026-03-04 13:00:00加急标书代写
咨询截止时间:2026-03-04 09:00:00加急标书代写
价格开启时间:2026-03-04 13:00:00加急标书代写
采购类别:其他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详见招采公告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
保证金收款账户: //
┃物料清单
|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中心****电站智能运维服务 | 维修和保养服务 | 1.000 | 项 | 电汇 | 天材建业 |
收货地址: **市**市市辖区**区万兴街道白堤路168号世通大厦
┃详情描述
| (一)服务名称 项目名称:****中心****电站智能运维服务。 (二)服务内容 ****中心**7****电站智能运维服务,包含但不限于: 1.运维服务、异常、缺陷及故障处理服务、保电服务。 2.包含24小时线上监控、周期巡视查缺、倒闸操作、试验(柜子及工器具)、设备检修更换配件等运维项目。 3.对于设备紧急缺陷24小时处理完成,接到故障通知后20分钟到达现场。 4.免费提供单次价值500元及以下的备品备件,并负责免费更换。 5.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机电设备维修项目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和不安全行为应及时解决、制止,保证用电安全。 6.服务周期:2026年3月15日至2027年3月14日。 (三)服务预算 服务预算7.5万元(含税)。 (四)签订周期 签订周期:2026年3月15日至2027年3月14日。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报名时提供) 1、供应商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提供材料均加盖公章。 (1) 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2) 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3) 配备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有相关资质证书或操作证等证书且均为本单位职工。 (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一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不良行为处理通报。 (5)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一年财务状况正常,能满足本项目实施需要。 (6) 供应商不是信用中国 (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提供近12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 2、报名时上传加盖公章的资质文件,少传和漏传都将视为无效报名。 (六)其他要求 1.参选单位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相关资质。 2.参选单位须具备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四级及以上相关资质。 3.参选单位须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4.付款方式:每个合同周期分两次付款。 5.本次最高限价75000/年(含税)。 6.本次竞争性磋商只邀请经过技术交流、现场考察过的供应商参与竞聘。 7.参加投标企业,当任何一投标企业投标价格低于最高限价的65%,招标企业有权怀疑参投企业有可能存在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况,并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招标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否则,招标企业可以取消该投标企业的中标资格。 (七)现场踏勘要求 现场查勘时间定于2026年3月3日9:00-11:30,过期不再组织查勘。采购人有权拒绝未进行现场踏勘供应商的报名。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3 月4日 9 时 0 分。加急标书代写 2、递交报价文件地址:金隅阳光招采平台。 3、递交报价文件时,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 报价书(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 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或资质等级相关材料或证书、企业信用等级相关材料或证书、服务人员的资格证书、行业证书、奖项等相关材料。 (4) 提供运维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5) 递交报价文件提供电子版(PDF格式,加盖公章。)。 (九)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原则。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2、采购人地址:**市****中心7号楼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 孙楠 联系电话:158****5906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通过阳光招采平台以书面形式线上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
┃联系人
孙楠 / 158****5906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22-****9369
监督举报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