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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481MA2BC77E41 | 建设单位法人:陈勇 |
| 童志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913********4775903 |
| **** 年新增40万套高端汽车零部件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省**市**市**镇****园区文海北路1020号(自主申报) |
| 经度:120.40099 纬度: 30.37398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2-25 |
| 改202********0011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481MA2BC77E41001Y |
| 2025-02-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31 |
| 3 | 运营单位名称:**** |
| ****0481MA2BC77E4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481MA2BC77E41 | 验收监测单位:**安联****公司 |
| 913********4775903 | 竣工时间:2025-04-11 |
| 2025-04-12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3-11 |
| 2025-12-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bggs/14556.html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新增40万套高端汽车零部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新增40万套高端汽车零部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企业全厂生产工艺基本相同,主要工艺为注塑-火焰处理-发泡-铣削-裁切/缝纫、密封、冷刀弱化-喷胶、涂胶、烘干-真空活化、包覆-焊接-装配-质检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全厂生产工艺基本相同,主要工艺为注塑-火焰处理-发泡-铣削-裁切/缝纫、密封、冷刀弱化-喷胶、涂胶、烘干-真空活化、包覆-焊接-装配-质检入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环评要求在每台注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罩尺寸约为0.5m×0.5m,风速以0.6m/s计;小吨位注塑机注塑废气收集后经现有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现有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大吨位注塑机注塑废气收集后经现有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现有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发泡废气收集后经现有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现有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3),现有发泡设备上方均安装集气罩,共设置3个集气罩,单个集气罩尺寸约为0.8m×0.8m,风速以0.6m/s计,DA004对应5台喷胶设备、1台辊胶机、1台刮胶机(利用现有活性炭吸附处装置,设计风量19500m3/h),DA005对应8台喷胶设备(利用现有“过滤棉+活性炭”处理装置,设计风量21000m3/h),DA006对应13台喷胶设备(利用现有“过滤棉+活性炭”处理装置,设计风量38000m3/h),全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企业应选用低噪声型设备, 并对强声源设备采用防震、 消声、隔音等降噪措施;加 强日常运营过程中对生产 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 正常运行;对生产车间合理 布局,将高噪声设备设置于 生产车间中央;加强车间管 理和员工培训,合理安排高 噪声作业时间;加强厂区及 周围绿化工作等措施降低 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塑料边角料、废皮料、一般包装材料由企业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贮存周期不超过十天,能满足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暂存及周转;危废包装物、喷胶设备清洗废液、发泡残余料、 废过滤布(含喷胶残余料)、废油桶、废活性炭、含油污手套属于危险废物,要求企业收集后在厂区内危 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在厂区暂存时,要求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的选址与设计、运行与管理、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及应 急措施以及关闭等措施必须遵循《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以防危险废物流失,从而污染周围的水体及土壤,并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规范张贴各类标识牌;企业应制定定期外运制度,并对危险废物的流向和最终处置进行跟踪,流转时必须符合国家 关于《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3号)的有关要求,确保危险固废得到有效处置,禁止在转移过程中将危险废物排放至环境中。一般固废在厂内暂存时,要求企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正) 和《****办公室关于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管理和依法处置的意见》(嘉政办发[2021]8号)的有关规定,建设必要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和临时贮存设施。对于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不适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并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一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修改单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 实际建设情况:注塑机上已设置集气罩,小吨位注塑机注塑废气收集后经现有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大吨位注塑机注塑废气收集后经现有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发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处理装置依托现有,5台喷胶设备、1台辊胶机、1台刮胶机产生的喷胶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处理装置依托现有,8台喷胶设备产生的喷胶废气在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5、DA006)高空排放,处理装置依托现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隔声门窗;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平时加强设备的管理维护,塑料边角料、废皮料、一般包装材料由企业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危废包装物、喷胶设备清洗废液、发泡残余料、废过滤布(含喷胶残余料)、废液压油、废活性炭由******公司委托处置,含油污手套、废油桶由******公司委托处置。已建设120m2的一般固废仓库和150m2危废仓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11189 | 22240 | 0 | 0 | 11189 | 11189 | |
| 0 | 0.448 | 0.898 | 0 | 0 | 0.448 | 0.448 | |
| 0 | 0.0224 | 0.045 | 0 | 0 | 0.022 | 0.02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18 | 0.018 | 0 | 0 | 0.018 | 0.018 | / |
| 0 | 0.172 | 0.172 | 0 | 0 | 0.172 | 0.172 | / |
| 0 | 0.39 | 0.393 | 0 | 0 | 0.39 | 0.39 | / |
| 0 | 1.511 | 1.985 | 0 | 0 | 1.511 | 1.511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 两天,一天四次 |
| 1 | 活性炭吸附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注塑机上已设置集气罩,小吨位注塑机注塑废气收集后经现有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大吨位注塑机注塑废气收集后经现有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 两天,一天三次 | |
| 2 | 活性炭吸附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发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处理装置依托现有 | 两天,一天三次 | |
| 3 | 过滤棉+活性炭吸附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5台喷胶设备、1台辊胶机、1台刮胶机产生的喷胶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处理装置依托现有 | 两天,一天三次 | |
| 4 | 过滤棉+活性炭吸附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8台喷胶设备产生的喷胶废气在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5、DA006)高空排放,处理装置依托现有 | 两天,一天三次 |
| 1 |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隔声门窗;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平时加强设备的管理维护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隔声门窗;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平时加强设备的管理维护 | 两天,昼夜各一次 |
| 1 | 本项目产生的塑料边角料、废皮料、一般包装材料由企业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贮存周期不超过十天,能满足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暂存及周转;危废包装物、喷胶设备清洗废液、发泡残余料、 废过滤布(含喷胶残余料)、废油桶、废活性炭、含油污手套属于危险废物,要求企业收集后在厂区内危 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在厂区暂存时,要求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的选址与设计、运行与管理、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及应 急措施以及关闭等措施必须遵循《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以防危险废物流失,从而污染周围的水体及土壤,并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规范张贴各类标识牌;企业应制定定期外运制度,并对危险废物的流向和最终处置进行跟踪,流转时必须符合国家 关于《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3号)的有关要求,确保危险固废得到有效处置,禁止在转移过程中将危险废物排放至环境中。一般固废在厂内暂存时,要求企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正) 和《****办公室关于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管理和依法处置的意见》(嘉政办发[2021]8号)的有关规定,建设必要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和临时贮存设施。对于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不适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并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一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修改单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 塑料边角料、废皮料、一般包装材料由企业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危废包装物、喷胶设备清洗废液、发泡残余料、废过滤布(含喷胶残余料)、废液压油、废活性炭由******公司委托处置,含油污手套、废油桶由******公司委托处置。已建设120m2的一般固废仓库和150m2危废仓库。 |
| 注塑废气、发泡废气、喷胶废气处理设施依托现有,一般固废仓库和危废仓库依托现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注塑废气、发泡废气、喷胶废气处理设施依托现有,一般固废仓库和危废仓库依托现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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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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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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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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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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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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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