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中镇蒲坂村后坑头弃土场隐患治理项目
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的招标项目浔中镇蒲坂村后坑头弃土场隐患治理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现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 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3.1.8条款中“a、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无法在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全部通过**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登记的,或无法在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提供《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登记的人员证书的,或《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的人员证书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修改为“a、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无法在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提供《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登记的人员证书的,或《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的人员证书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标书代写
2、投标文件“资格文件”“十、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格式修改为:标书代写
十、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
| 招标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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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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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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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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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岗位名称 |
姓名 |
职称类型 |
职称编号 |
职称专业 |
| 1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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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岗位名称 |
姓名 |
职称类型 |
职称编号 |
职称专业 |
| 2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三 |
岗位名称 |
姓名 |
岗位证书类型 |
岗位证书编号 |
|
| 3 |
施工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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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质量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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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材料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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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安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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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劳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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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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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注:
1、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见招标文件第 3 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标书代写
3、投标文件“资格文件”“十一、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格式修改为:标书代写
十一、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
我单位在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中标后,将按照投标文件的《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派出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并向你方提供相应人员证书进行核对。若出现下列情形的,愿意无条件地接受你方作出的以下处理:标书代写
1、我单位在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中标后,将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派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并按照**省现行的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配备其他相应管理人员。若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的,愿意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标书代写
2、除不可抗力外,我方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你方交纳 万元违约金;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你方交纳 万元违约金。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
本“补充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cn)、**市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cn)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 ****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6年03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