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局****技术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市财政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佛科〔2019〕131号)、《****关于印发〈**市科技创新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佛科〔2023〕25号)等相关规定,现对2026年6月30日前到期及申请提前验收的**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组织验收工作。本次验收委托******中心(以下简称“转化中心”)具体实施,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及时办理项目验收手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形式
项目验收形式按合同书约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分为现场验收、会议验收和材料验收三种形式(项目清单见附件3),不宜公开项目由各区另行通知。
(一)现场验收:专家通过听取汇报、现场考察、质询讨论等程序,形成验收意见。
(二)会议验收:专家通过听取汇报、质询讨论等程序,形成验收意见。
(三)材料验收:专家通过审查验收材料、讨论等程序,形成验收意见。
二、验收流程
(一)提出申请,提交验收申请材料
1.****科技局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立项的项目,需登录“**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s://fsfczj.****.cn/#/home,以下简称“扶持通”)搜索“项目类别”关键字,进入验收入口填报信息并上传材料。
2.扶持通立项的项目,使用立项申报员的账号登录,点击首页面板“我的工作台”→“我的项目”→找到本次需验收的项目→“申请验收”,填报信息并上传材料。
验收申请依次经本单位管理员、****管理部门审核后,交市科技局预审。预审通过后,项目承担单位从扶持通下载PDF版验收材料打印提交。
(二)形式审查
转化中心对材料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全的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要求及时补充材料并重新提交。
(三)专家验收
转化中心组织专家开展验收评审。
(四)验收后续工作
1.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视同不通过验收,****中心通过收集企业注销证明、实地走访、拍照留档并撰写项目清理情况说明,组织专家论证确认后将****科技局。具体如下:
(1)无法联系承担单位。
(2)承担单位经多次催促仍拒绝配合验收或敷衍推脱,逾期未能申请验收的项目。
(3)承担单位已倒闭、已在工商部门注销、法律纠纷等无法进行验收等情况。
2.转化中心将****科技局,市科技局按规定公示后,发通知公布验收结果。
三、验收申请材料
(一)合同到期申请验收的项目
1.项目验收书(扶持通填写)。
2.恪守诚信承诺书(附件6)。
3.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
4.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5.项目变更审批证明或变更备案证明。
6.项目实施总结报告(附件7)。
7.专项审计报告(附件8)或经费决算表(附件9)。
8.财务凭证。
9.项目所获成果及证明材料。
10.其他附件。
(二)申请整改验收的项目
1.第一次验收意见下达通知书(**市科技创新团队项目如无法提供第一次验收意见下达通知,请提供相关说明)。
2.按上述第(一)点“合同到期申请验收的项目”要求提交的验收材料。
(三)申请终止的项目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并承诺全额退款的,可以申请项目终止:
1.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项目无法继续进行、没有必要继续进行或无法完成项目合同约定任务目标的;
2.由于客观条件变化导致项目不具备继续实施的条件。
终止材料包括:
1.**市创新资金项目终止申请书(附件10)。
2.经费全额退款承诺书(附件11)。
3.按上述(一)点“合同到期申请验收的项目”要求的材料序号2-9提交。
(四)验收材料提交标准
相关验收材料标准及要求详见附件4,并填写《**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验收材料自查表》(附件13)。
四、验收责任管理
(一)通过验收的项目
项目承担单位可将通过验收的项目剩余财政资金继续用于科研研发活动。
(二)结题(仅针对适用2023年管理办法的项目)
市科技局根据专家验收评审意见,视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组主要成员履行勤勉责任义务情况对其进行科研诚信记录。经专项审计如有经费结余,结余经费收回市财政。
(三)不通过验收的项目
1.适用2019年管理办法的项目:第一次申请验收****科技局发出整改通知,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整改通知要求在通知时间内(一般不超过一年)完成项目整改,并重新提出验收申请。项目整改后二次验收评审仍不通过的项目,项目合同强制终止,市科技局根据专家验收评审意见,视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组主要成员履行勤勉责任义务情况对其进行科研诚信记录。经专项审计如有经费结余,结余经费收回市财政。
2.适用2023年管理办法的项目:市科技局根据专家验收评审意见,视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组主要成员履行勤勉责任义务情况对其进行科研诚信记录;经专项审计,如有结余经费和违规使用的经费,结余经费和违规使用的经费退回市财政。
(四)申请终止
对申请终止的项目组织专家论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形成项目合同终止评估意见。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组主要成员已履行勤勉责任义务的,不影响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组主要成员个人的信用和继续申报资格。
(五)强制终止
1.适用2019年管理办法的项目:根据有关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强制终止的项目,需退回所有财政资助资金,降低项目承担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主要成员信用等级,记入信用记录,绩效评价评为差,从发文公告之日起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主要成员连续5年限制申报市科技创新项目,项目承担单位连续3年限制申报市科技创新项目(专项管理另有规定的除外)。
2.适用2023年管理办法的项目:经专项审计,如有结余经费和违规使用的经费,结余经费和违规使用的经费退回市财政。对不具备审计条件或不配合开展专项经费审计以及出现重大违规违法行为的,需退回全部资助经费,
(六)发现骗取、截留、挪用项目经费或其他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严格依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
(一)受理时间
1.2025年第二批(2025年12月31日前合同到期及申请提前验收的项目)
单位提交平台截止时间:2026年4月21日;标书代写
区级审查截止时间:2026年4月24日;标书代写
转化中心审查截止时间:2026年5月12日;标书代写
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9日。标书代写
2.2026年第一批(2026年6月30日前合同到期及申请提前验收项目)
单位提交平台截止时间:2026年8月18日;标书代写
区级审查截止时间:2026年8月21日;标书代写
转化中心审查截止时间:2026年9月4日;标书代写
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标书代写
(二)纸质材料提交
验收纸质材料应于相应批次截止时间前提交至以下地址:**省**市禅**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10楼1002室(联系电话:****5950)。标书代写
六、联系方式
(一)****监督评价科,联系电话:****5950。
****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4。
(三)**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技术问题咨询,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2211。
(四)项目验收咨询QQ群:****96581(请各单位控制入群人数,每单位限2人,入群后请备注单位全称和姓名)。
附件1:****关于印发《**市财政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佛科〔2019〕131号).pdf
附件2:****关于印发《**市科技创新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市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佛科〔2023〕25号).pdf
附件3:2025年第二批及2026年第一批**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验收清单.et
附件7:**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参考模板).doc
附件8:**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验收专项审计报告(格式).doc
附件9:**市科技创新资金项目验收经费决算表(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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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