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二期地块
占地面积:17264.3平方米
地理位置:**省**市**乌江******基地,****内南侧
土地使用权人:****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工业用地中的未利用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公司
调查缘由:根据《****生态环境厅******厅 ****信息化厅 ****建设厅 关于强化污染地块联动监管坚决防止违规开发利用的通知》(皖环函[2021]329号)中要求将“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用地”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名录。****二期地块属于化工企业用地,有土壤污染风险。于是,****在出售地块前,通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来摸清地块的土壤污染情况。
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于2025年12月开始开展,调查人员主要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形式对本次调查地块进行了污染识别,通过第一阶段调查,调查地块一直为未利用地块,地块内土壤特征相近、土壤污染特征不明,主要受周边企业生产影响,因而本次调查将整个地块作为重点关注区域,重点关注的特征污染物包括:重金属(钴、铜、汞)、挥发性有机物(甲醛、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乙醛、四氯化碳、氯仿、1,2-二氯乙烷、二氯甲烷)、半挥发性有机物(苯胺)、有机农药类、石油烃C10-C40和二噁英。
三、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结论
土壤样品中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类、有机农药类、二噁英类,其中,锌、甲醛、乙醛未超过**市地方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12/1311-2024)第二类用地筛选值;pH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附录D表明,土壤无酸化或碱化;其他土壤监测指标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限值。
综上所述,通过对调查地块采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方式获取的信息,结合初步采样检测分析,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不属于污染地块。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