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芦溪县南坑镇煤矿集中开采区下游灌溉河道沟渠底泥治理项目

审批
江西-萍乡-芦溪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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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3-02

项目名称 萍****煤矿集中开采区下游灌溉河道沟渠底泥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南坑镇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312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朱宁
联系人 潘坤 联系电话 150****4781
项目投资(万元) 832.29 环保投资(万元) 1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2-3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煤矿集中开采区周边3个山塘、下游山田小河及灌溉沟渠底泥。1号山塘底泥占地面积约3886平方米,底泥方量约2332立方米,2号山塘底泥占地面积约5778平方米,底泥方量约3467立方米,3号山塘底泥占地面积约3456平方米,底泥方量约2074立方米,3个山塘底泥合计占地面积约13120平方米,底泥方量约7873立方米;山田小河平均宽度为3.0米,煤矿下游沟渠平均宽度为1.5米,底泥方量约5886立方米,合计需治理底泥方量约13759立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场地周边设置截水沟收集淤泥渗沥液至废水收集池后集中处理。通过板框压滤机脱水方式,实现疏浚底泥的脱水、减容、固化,能使底泥含水率降至40%以下,并能完成对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钝化和固结,避免了污染源转移和二次污染的产生。
承诺:**** 朱宁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朱宁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