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办事处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便携式DR项目

审批
广东-惠州-惠阳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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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3-02

项目名称 ******便携式DR项目
建设地点 **省******办事处土湖街沙店3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4557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方快发
联系人 刘培宇 联系电话 178****0880
项目投资(万元) 29.3800 环保投资(万元) 1.469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4-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建设内容 **使用1台Ⅲ类医用射线装置 二、建设规模 **使用1台Ⅲ类医用射线装置:1台Beatle-05P携带式数字化摄影X射线机 (额定电压为125KV,额定电流为100mA),安放****办事处****中心放射科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辐射环境影响 环保措施:
环保措施: 环保措施:一、污染防治措施(1)警示标识:在机房大门醒目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和“注意辐射”警示标语,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和靠近防护大门,当设备工作时,工作指示灯亮起,提示人员注意;(2)加强管理 :对设备的管理,有专人进行巡查;(3)设备周围有独立的防护机房作为屏蔽,我们将其划分为控制区,严禁本次检测病人以外的一切人员在设备即将工作时逗留,以防造成意外 照射;装置所在机房周围控制室,我们将其划分为监督区,非相关人员严禁入内;(4)个人剂量监测:为保护本项目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设备操作等 相关人员应佩戴个人剂量计,并符合GBZ 128-2002的规定,个人剂量计 不得擅自拆开、破坏、转借他人使用,不工作时不能将带有个人剂量计的衣服擅自挂在有X射线的地方,每季度集中送检测部门进行个人照射量的检测,并将所检测报告集中存档。二、安全管理措施1、我中心设置有2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Ⅲ类医用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2、规章制度:《放射科辐射和安全保卫制度》《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放射科设备操作规程》《放射科设备维护及岗位职责》《放射科设备检修维护制度》等3、辐射事故应急措施。4、个人剂量检定、个人剂量档案、职业健康体检、个人健康档案。5、2人参加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三、废弃物最终去向本设备只产生X射线,无任何其它废弃物产生,设备报废后由原厂家回收回去或者我院直接报废
承诺:**** 方快发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方快发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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