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委托****编制的《**县**渔港防波堤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送审稿已编制完成。
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文件要求,对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对所公示报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署实****渔业局递交书面材料,反映的内容要实事求是。有利益相关的用海人可报名参加会议并发表意见。
地址:**县**街西段08****渔业局
邮编:125200
电话:0429-****008
附件:《**县**渔港防波堤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
****渔业局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