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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县古镛镇积善村公益性骨灰塔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县古镛镇积善村公益性骨灰塔建设项目(项目代码:****)建设,为了加强****公墓、骨灰堂的建设和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古镛镇积善村。
三、项目单位:****。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用地面积660平方米,骨灰塔占地面积157.7平方米,每层385个骨灰位,共计1155个骨灰位,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场地清除树木杂草,场地平整同时配套相关附属工程。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50万元。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补助和建设单位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按12个月控制。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政府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改革局
2026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