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内容
****2026年度“护蕾行动”防侵害、防霸凌儿童自护系列活动项目承办机构
二、比选需求
2026年计划在数字化应用效能不足、服务模式缺乏灵活性、工作联动与数据管理机制不健全发力。
1.革新服务模式:推行课程/单次咨询自主预约制,打破固定县区课程限制,实现服务供需精准匹配,同时优化交通成本抵扣方式,降低远**县服务门槛。
2.提升数字化水平:通过常态化线上线下调度、定期数据报告机制,推动基层数据全部通过“护蕾盾”平台报送,实现数字化,提升平台使用率与数据应用效能。
3.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每月1次线上沟通会议和每季度1次线下工作会议的制度,配套每月、每季度数据报告撰写制度,形成“会议复盘+数据驱动”的工作闭环。
4.巩固服务成效:在预算不变的前提下,持续覆盖**市8个县区及3****园区,兼顾儿童自护、妇女权益维护、心理健康辅导等核心服务内容,推动妇女儿童保护工作向精细化、长效化发展。
3.工作机制优化:建立常态化会议与数据报告制度
1.主办方:****;
2.承办方:比选确定机构方;
3.参与单位:****联合会、****工作部、****工作部、****工作部、****工作部、****工作部、****联合会、****工作部、****办公室、文创园区工青妇办公12室、****办公室。各参与单位负责本区域内“护蕾盾”平台的使用、服务预约的对接以及本区域数据的及时报送。
1.服务供给产出
2.数字化建设产出
3.工作机制产出
(五)推进具体安排为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与第三方专业机构签订协议,****、指派专员针对人才培训的考勤、线下活动开展、工作总结撰写及提交等进行督促。
三、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四、资金支付:以合同签订为准。
五、预算投资:最高限价100000元(壹拾万元以内)。
六、比选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七、比选响应性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一)比选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3月2日至3月6日。比选人相应文件均需在规定提交有****妇联5****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二)比选响应文件格式及报价可自行编写;
(三)参与比选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本项目比选过程中文件、数据等所有相关资料进行有效保管、资料不得外泄。
八、结果公示及质疑处置
比选结果将在“**女性”公众号公示,公示期1天。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0891-****670 联系人董强金135****6392
九、其他事宜
此次比选按照“公平公正、方案可具实操性、价格从优”的原则进行比选,采取按最低报价优先,但不保证最低报价为唯一选取方式,通过会议研定后,最终确定**机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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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