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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产业园基础设施及周边配套项目-B区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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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失败、暂停、流标、失效) |
**区产业园基础设施及周边配套项目-B区施工
评标结果公示
**区产业园基础设施及周边配套项目-B区施工(项目编号:****),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3日,具体如下: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商务标评审结果 | 技术标评审结果 | 最终评审结果 | 不通过原因 |
| 1 | ****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
| 2 | ****集团****公司 | 不合格 | / | 不合格 | 商务标部分投标文件没有按《商务标定性评审表》第5点“不平衡报价:投标人是否存在不平衡报价,该情况发生时将严重的影响到本项目正常顺利地控制投资(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承诺书,商务标评审不合格 |
| 3 | ****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
| 4 | **市****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
| 5 | 玉****集团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
| 6 | ****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市瀛洲城****公司
联系地址:**市**大道南建设大厦3楼、**市**区春荣路兰花三街人力**服务大楼503室
联系人:陈工、温先生
联系电话:0768-****053、0768-****550
监督部门名称:**市****建设局
地址:**省**市******政府大院内
电话:0768-****308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 招标人:**市瀛洲城****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
|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
日期: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