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0万套转椅及配件生产线项目

审批
浙江-湖州-安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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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199124B全明华
全明华**省**市安**
孝丰**小微企业园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50万套转椅及配件生产线项目****
2021版本:036-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C2190-C2190-其他家具制造
**省**市安** 孝丰**小微企业园
经度:119.5591 纬度: 30.57985****环境局**分局
2025-07-14
湖安环建〔2025〕51号913********199124B001Z
2025-12-302300
50****
913********199124B******公司
****0100MA2KDH84XL******公司
****0100MA2KDH84XL2025-10-29
2026-01-222026-02-20
http://www.****.com/NewsDetail/****213.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50万套转椅及配件生产线项目年产25万套转椅(配件暂为外购成品)
配件未实施生产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转椅生产工艺:将真皮、皮革按需求裁剪后缝制备用,将海绵按要求切割后喷涂水性胶粘剂与裁剪缝纫后的真皮、皮革、木架、自产的五金配件组装成转椅,通过人工检验的成品进行包装后出售,未通过检验的产品回到生产环节处理。 配件生产工艺:钢板经过剪板、冲压、钻、磨光工艺后备用,钢管经过切割、弯管后与备用的钢板制品进行焊接,焊接后的半成品外协电镀或者喷塑,回来的产品经过检验,合格的产品有部分作为转椅配件用于生产,部分作为配件产品外售,未通过检验的产品回到生产环节处理。转椅生产工艺:将真皮、皮革按需求裁剪后缝制备用,将海绵按要求切割后喷涂水性胶粘剂与裁剪缝纫后的真皮、皮革、木架、自产的五金配件组装成转椅,通过人工检验的成品进行包装后出售,未通过检验的产品回到生产环节处理。
配件未实施生产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喷胶废气集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备”处理后通过不低于30m排气筒排放(DA001);金属粉尘自然沉降后及时清扫;焊接烟尘收集后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项目喷胶废气集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备”处理后通过不低于30m排气筒排放(DA001)
因配件生产相关工艺未实施,故相关环保措施不涉及,其余环保措施与环评审批一致。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072 0.072 0.12 0.072 0 0.072 0
0.029 0.029 0.048 0.029 0 0.029 0
0.001 0.001 0.002 0.001 0 0.00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025 0 0.05 0 -0.05 /
0.04 0.098 0.169 0.04 0.258 0.098 -0.2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工业企业排放限值),同时需满足******公司的纳管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尾水排放中CODCr、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标准限值要求,其余均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 化粪池 监测期间(2025年12月16日~2025年12月17日),本项目生活污水出口废水中pH值的为7.8-8.2,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化学需氧量的最大值分别为122mg/L、56mg/L、15.5mg/L、434mg/L,均符合******公司****处理厂纳管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 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 监测期间(2025年12月16日~2025年12月17日),本项目喷胶废气处理设施出口◎03的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89mg/m3,排放速率最大均值为1.09×10-2kg/h,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69(无量纲),喷胶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排放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声降噪措施 厂界东、西、南侧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项目北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a类标准 隔声降噪措施 监测期间(2025年12月16日~2025年12月17日),本项目厂界东侧、南侧与北侧昼间最大噪声均为64dB(A),则本项目厂界东侧、南侧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北侧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公司****处理厂******公司****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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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总量申请建议值分别为VOCs0.129t/a、工业烟粉尘0.025t/a、CODCr0.019t/a,NH3-N有余量无需申请,其中VOCs与工业烟粉尘的替代削减比例为1:2,即总量区域替代削减量为VOCs0.258t/a、工业烟粉尘0.050t/a,CODCr、NH3-N均来自生活污水,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管理部门调剂。VOCs区域平衡替代削减0.258t/a,工业烟粉尘区域平衡替代削减0.050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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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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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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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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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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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