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6年舆情监测及品牌推广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公司2026年舆情监测及品牌推广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采购人:
****
代理机构:
****
采购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市,**市/市辖区
采购包数量:
1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根据《国****集团有限公司新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规定:“集****宣传部和所属企业都应建立舆情信息快速收集研判机制,****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有关敏感问题的报道,密切跟踪舆情动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通过舆情监测渠道提前获知舆情危机信息,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和处置;同时,****集团****公司,也需依托主流媒体渠道,主动开展品牌宣传推广,****公司影响力与公众美誉度。基于以上双重目标,****公司2026年舆情监测及品牌推广项目。
采购包编号: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6-03-02 14:00:00
2026-03-04 17: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免费获取
获取方法:
****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下载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03-10 14:00:00
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2026-03-10 14:00:00
递交方法:
****集团电子招标平台递交
开启方式:
线上
采购包内容:
根据《国****集团有限公司新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规定:“集****宣传部和所属企业都应建立舆情信息快速收集研判机制,****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有关敏感问题的报道,密切跟踪舆情动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通过舆情监测渠道提前获知舆情危机信息,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和处置;同时,****集团****公司,也需依托主流媒体渠道,主动开展品牌宣传推广,****公司影响力与公众美誉度。基于以上双重目标,****公司2026年舆情监测及品牌推广项目。
响应人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合法授权的分支机构,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 2.2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近1年(2024年或2025****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完成报备并获取验证码或提供有效的查验截图,未按要求提供资料,财务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事务所盖章,****事务所盖章,响应将被否决。成立时间不足1个财务年度的,****公司****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本单位开具的财务证明。事业单位无须提供此项。 2.3 信誉要求 (1)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n)。 (4)询比****集团及采购人列入黑名单。 (5)近3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经营和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禁止参与投标的情形(响应人承诺,若公司成立不满3年,则对从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经营情况进行承诺)。 (1)—(3****小组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2.4 业绩要求 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完成舆情监测及品牌推广服务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签署页等)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对应合同的发票原件扫描件(至少提供1张)。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2.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成交后分包。 (2)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供应商如处于《****集团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规定》规定的限制交易资格期内,****公司招投标及其他采购活动,不得新签采购合同(包括框架协议内的订单下达),其中:供应商正在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否决其参与资格;已经完成定商的,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通知书但尚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行使解除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不再签订书面合同。(提供承诺书)。 本次采购项目需服务商使用CA数字证书与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完成询比工作,潜在服务商注册时须办理CA章(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网站CA办理流程)。办理CA章,需要一定周期,请服务商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电子标服务
02 天 02 时
公告内容:
详见附件
监督部门:
****
采购人:
****
联系人:
郑宇晗
联系电话:
185****2834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zhengyh001@pipechina.****.cn
代理机构:
****
联系人:
孙伟、何汉宝、杨强华、杨硕、吉培茹、马星可
联系电话:
152****3854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