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 **省**县重点采煤沉陷区张楼镇避险搬迁项目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理工公共安全及****公司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县 |
| 说明 |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文件规定,2026年1月25日,****在**县张楼镇组织召开了**省**县重点采煤沉陷区张楼镇避险搬迁项目(已建区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与会人员查看了现场,审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监测、验收报告编制等情况的介绍,以及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补充说明,经质询、讨论、综合评议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县张楼镇。中心经纬度坐标为北纬34°52'38",东经116°56'38"。住宅主要建设3栋9F(H=26.3m)住宅楼,9栋7F(H=21.1m)住宅楼,1栋2F(H=8.7m****中心,2栋2F(H=10.5m)商业,1栋燃气调压站,1栋热交换站、1栋消防水池及泵房、1栋配电室、道路广场、绿化以及地上停车位的建设。 项目总占地面积4.26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原地貌类型为耕地(水浇地)、交通运输用地(农村道路),现已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本项目属**房地产工程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47254.65m2,全部为地上建筑面积,容积率1.14,绿地率30%,建筑密度21%。本项目土石方挖方总量为1.87万m3,填方总量为1.87万m3,无借方和弃方。项目由****负责建设。本项目工程总投资约25566.3万元(已建区域工程投资11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11504.8万元(已建区域5969.45土建投资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于2023年4月开始施工,2025年12月完工,总工期33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含变更) 2024年3月29日,****服务局以微审批字〔2024〕98号文下发《**省**县重点采煤沉陷区张楼镇避险搬迁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1.62hm2,全部为永久占地。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一级防治标准,具体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值分别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三)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情况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中包含了水土保持专章。 (四)水土保持实施情况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通过收集并查阅施工资料结合现场查勘,项目已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主要包括表土剥离、表土回覆、雨水排水工程、土地整治、透水砖工程;植物措施为栽植乔木、栽植灌木、铺种草坪;临时措施为防尘网覆盖、临时洗车池、临时沉沙池、临时排水沟等。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合格,基本达到了方案设计及批复要求。 (五)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2024年4月,****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前期工程档案和现场调查,于2025年12月编制了《**省**县重点采煤沉陷区张楼镇避险搬迁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已建区域)》。监测报告主要结论为:落实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工程实际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9.76%,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5,渣土防护率为99.91%,表土保护率99.44%,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9.91%,林草覆盖率为29%。达到或超过了本项目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经评价,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结论为绿色,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合格,基本达到了方案设计及批复要求。 (六)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 2025年12月,**理工公共安全及****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工作,于2026年1月,编制完成了《**省**县重点采煤沉陷区张楼镇避险搬迁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已建区域)》。 验收报告主要结论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依法履行了水土保持法定程序;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总体合格,水土保持设施运行基本正常;水土保持后续管理维护责任落实;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具备验收条件。 (七)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补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开展了后续设计,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落实了相关防治措施,基本完成了批复的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已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运行正常,不存在明显水土流失问题,运行管护责任已落实,工程建设期间,优化了施工工艺,开展了监理、监测工作,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已具备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八)后续管护要求 1、进一步完善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资料,加强档案管理。 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后,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措施,加强管理,强化水土保持设施管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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