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范围及概况(见附件-宗地图)
1、调规工作范围:南郊公园涉及的Z11-F-35地块用地范围,面积约36公顷。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容积率上限为0.05、绿地率下限为90%、建筑密度上限为5%、建筑控高为12米。
2、修建性详细规划工作范围:以公园权属红线为基础,在**路、猴子石路、**大道、南二环、湘江中路围合区域内合理划定。公园权属红线范围约31.5公顷。
(一)采购标的功能要求
完成南郊公园及Z11-F-35地块地形及建筑实测、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地块调规论证工作,出具符合规范的成果资料,满足公园规划、建设、审批及后续管理需求,确保成果精准、合规、可行。
(二)采购标的应用场景
应用于南郊公园(约31.5公顷)及****片Z11-F-35地块(约36公顷,公园绿地)的规划编制、指标论证及审批申报,为公园后续整治改造、建设实施及合规管理提供支撑。
(三)采购标的目标
完成现状精准测绘与综合评估,合理确定公园规划范围边界,编制科学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及调规论证报告,明确规划布局、建设控制及实施路径,形成规范齐全的成果文件,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及后续审批、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第二十八号)
《**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25〕11号)
《公园设计规范》(GB 51192-2016)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
《城市绿地规划标准》(GBT 51346-2019)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4-2021)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年修订)
《**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在编)
按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采购单位要求进行实施。
1、本项目规划****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项目实际需求的合理期限内有序推进并完成,成交供应商应在中标后合理期限内提交科学可行的编制进度计划,明确各阶段工作节点及完成标准,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严格遵照执行,不得擅自调整进度计划,确保项目高效推进,不得无故拖延工期。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区范围内)。
一、工作范围及概况(见附件-宗地图)
1、调规工作范围:南郊公园涉及的Z11-F-35地块用地范围,面积约36公顷。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容积率上限为0.05、绿地率下限为90%、建筑密度上限为5%、建筑控高为12米。
2、修建性详细规划工作范围:以公园权属红线为基础,在**路、猴子石路、**大道、南二环、湘江中路围合区域内合理划定。公园权属红线范围约31.5公顷。
(一)采购标的功能要求
完成南郊公园及Z11-F-35地块地形及建筑实测、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地块调规论证工作,出具符合规范的成果资料,满足公园规划、建设、审批及后续管理需求,确保成果精准、合规、可行。
(二)采购标的应用场景
应用于南郊公园(约31.5公顷)及****片Z11-F-35地块(约36公顷,公园绿地)的规划编制、指标论证及审批申报,为公园后续整治改造、建设实施及合规管理提供支撑。
(三)采购标的目标
完成现状精准测绘与综合评估,合理确定公园规划范围边界,编制科学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及调规论证报告,明确规划布局、建设控制及实施路径,形成规范齐全的成果文件,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及后续审批、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二、工作主要内容(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本采购文件约定,完成以下相关工作内容)标书代写
本服务包括2个方面内容,分别为南郊公园涉及的Z11-F-35地块的调规论证及公园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一)Z11-F-35地块调规论证
根据现状调查,从合理性、必要性等方面充分论证地块规划修改的理由、依据及要求,包括对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等指标的调整进行符合性论证,从公共服务设施影响、生态环境影响、道路交通等方面进行影响论证。
1、项目基本情况梳理
综合阐述项目概况,结合现状调研,梳理项目区位、土地权属、基地现状及周边现状建设情况等内容。
2、规划梳理
梳理原控规、上层次及相关规划要求,包括**市总规、绿地系统专项、所属原控规的规划概况以及控规层面城市设计要求等。
3、修改要求、理由及依据
结合现场调研及项目建设需求分析,详细阐述修改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明确地块具体修改指标要求,列举修改相关依据。
4、修改论证
按照《**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年修订)、《**市容积率管理技术规定》、《公园设计规范》(GB 51192-2016)中对指标的相关要求,对修改后的指标进行合规性论证,确保修改后的指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政策文件要求。从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环境、道路交通、市政设施、城市五线、城市空间景观等方面开展影响论证,确保修改后满足周边需求且不会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5、概念性规划方案
按照相关设计规范,绘制修改地块概念方案总平面图,确保方案的功能分区、空间组织、交通组织、消防设计、建筑退让、**采光满足各类规范和规划要求。
6、论证结论
总结本次地块规划调整的修改内容和可行性。
(二)南郊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
1、 地形及建筑实测
采用先进测绘技术,对范围内地形地貌、现有道路、建(构)筑物、植被、水体、地下管线等要素进行精确测量,形成1:500精度的数字化地形图,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基础。
对范围内建筑进行实测,包括房屋调查、房产勘测、建筑结构、建筑层数统计、建筑面积计算、共有面积分摊、房产图件制作等。实测对象为公园涉及的控规地块范围内的建筑物。
2、现状调查与分析
根据地形及建筑测绘成果,对公园周边区域、场地现状建设情况、自然条件、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调研,对上层次及相关规划进行解读分析,总结现状存在的问题,明确发展的优势与不足、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等。
3、明确发展目标和策略
根据公园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优势和社会需求等明确公园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提出公园的整体规划策略。
4、总体布局设计
依据公园不同区域的**特点、分布特征以及在保护、管理、游览、服务等方面的地域空间关系和需求等明确功能分区。按照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方案设计深度,根据公园改造需求,开展总体方案设计,形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组织有序的设计方案,制作方案总平面。
5、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根据公园布局及使用需求预测,合理确定公园出入口布局,做好与外部道路交通的充分衔接。包括道路分级分类规划、交通组织规划、停车场配建等。充分考虑人车分流、游览体验、人群需求,加强公园慢行及无障碍交通系统配置。
6、建筑布局规划
根据公园规划原则、功能布局和公园设施要求,按照相应的原则,明确各类建筑的处理措施,对建筑进行整体优化布局及容量控制。
7、竖向规划
在充分最终场地现状地形基础上,结合现状地形,合理确定场地、道路等关键点的设计标高和坡度,组织场地排水,为工程实施与景观建设提供基础。
8、公园设施规划
依据游客规模、游览需求,开展公园设施规划,主要包括服务设施、环卫设施等配套设施,重点针对餐饮设施、娱乐游憩设施、休息设施、信息化导览设施、公共厕所等进行优化和布局。
9、植物景观种植规划
通过对公园现状植物情况的梳理,根据使用功能及**条件的不同,遵循本土物种的生态特性和生物多样性原则,对公园内的植物景观进行规划配置,充分体现公园的主体**特征和自然景观风貌。
10、基础设施与综合防灾规划
基础设施规划包括对公园内给水、排水、电力及电信等基础设施进行规划。综合防灾规划包括森林防火、地震防灾、景区景点安全规划。
11、重要节点详细设计
针对**景观界面、公园出入口等区域,选择2-3个重要节点进行详细设计。形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组织有序的节点设计方案,包括设计平面和效果图。
12、运营及实施建议
包括公园活动策划、分期建设与投资估算等。依托公园现有**及公园景点规划布局,策划满足全龄需求的多样化活动,提升公园活力。根据公园的性质、目标及建设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提出分期建设目标与建设内容,依据建设时序制定分类和分期投资估算。
三、成果内容及形式(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本采购文件约定,提供以下相关成果资料)标书代写
(一)、《**南郊公园1:500现状地形图》
1、成果内容:现状地形图,包括等高线、高程、地物及标注、植被等要素。
2、成果形式:纸质版地形图A0大小1份,电子版DWG文件1套。
(二)、《**市工程建设项目参考测绘成果报告书》
1、成果内容:现状房产图件,包括建筑面积、建筑层数等要素。
2、成果形式:纸质版A4大小1份。
(三)、《现状综合评估报告》
1、成果内容:总体评估、评估结论、存在问题及建议等。
2、成果形式:纸质报告A4大小,共6份。电子文件DOC或PDF等格式,共1份。
(四)、《****郊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
1、成果内容:规划说明书,包括必要的规划图纸及附件。其中,规划图纸包括但不限于区域位置图、公园现状土地利用图、功能分区图、规划总平面图、服务设施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重要节点详细设计等相关图纸等。附件为相关会议纪要、部门意见以及专家论证意见等。
2、成果形式:纸质版A3大小,共6份。电子文件DWG格式和PDF格式各一套。
(五)、《关于****片Z11-F-35地块规划修改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1、成果内容:包括论证报告和附件
1)论证报告:包括项目基本情况、修改理由、依据及要求、修改影响论证、概念性方案、论证结论等。
2)附件:包括修改方案公示、专家论证会、党政联席会、规划成果公示、市规委会等相关资料、会议纪要、部门意见、专家意见等。
2、成果形式:纸质版A4大小,共6份。电子文件DOC或PDF等格式,共1份。
补充说明:本次项目所有成果内容(含本条款所列全部成果),均需按相关规定提交对应审核部门审核,且需取得所有应审核部门的审核通过文件,确保成果符合项目规划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方可视为成果交付完成。
四、人员配置要求
1.核心团队规模:成交供应商应安排不少于9名人员为采购人提供服务,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统筹整体工作进度、对接各方单位,协调团队内部分工,及时处理工作中的各类问题,确保工作衔接顺畅),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其他团队成员7名,团队成员无不端行为,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在本合同履约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换。
2.其他团队成员配置要求:①测绘专业人员(负责地形实测、建筑实测、数据整理);②规划专业人员(负责地块调规论证报告、修详规指标核算、文本撰写);③景观专业人员(负责评估报告、修详方案设计、植被景观设计、重要节点设计)。
3.成交供应商负责对团队成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明确户外作业、现场踏勘的安全规范,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规避恶劣天气(如暴雨、高温、暴雨)户外作业,降低安全风险。
五、服务实施要求
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所需的全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实测所需测绘设备、数据处理设备、现场踏勘设备,以及规划编****服务所需的各类工具、设备及辅助器材),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准备、采购、调试及维护。成交供应商需确保所有设施设备性能完好、符合项目技术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能够足额、及时投入服务使用,保障服务进度及成果质量,采购人不提供任何设施设备相关支持,相关费用均包含在供应商投标报价中。
六、知识产权归属说明
为明确本次规划编制工作所有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避免后续纠纷,结合行业常规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以下要求:
1.核心成果知识产权:本次规划编制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成果(含地形图、现状评估报告、修详规方案及图纸、调规论证报告、相关数据资料、设计方案等),知识产权均归采购人所有;
2.成交供应商仅享有本次工作成果的使用权(用于本次项目执行、成果修改完善、专家论证及部门审批展示),不得擅自将成果泄露、转让、出租给第三方,不得将成果用于本次项目以外的其他商业用途;
3.成果使用要求:采购人有权对本次工作成果进行修改、完善、推广使用,无需额外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费用;若成交供应商需将本次成果作为案例用于自身宣传(非商业盈利),需提前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且不得泄露采购人相关保密资料。
七、相关资料保密要求
本次规划编制工作涉及公园权属资料、地形地貌数据、地下管线信息、上层次规划文件、相关单位诉求等敏感资料,成交供应商需严格遵守保密要求,防止资料泄露,具体如下:
1.保密范围:
1.1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未公开资料(如权属证明、地下管线图纸、部门内部意见、居民诉求记录等);
1.2本次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实测数据、评估报告、规划方案、论证资料等未公开成果;
1.3工作对接过程中获悉的采购人及相关单位的工作安排、审批流程、未公示信息等;
2.保密责任:成交供应商及所有成员为保密责任主体,严禁擅自泄露、传播、复制相关资料;
3.保密期限:自资料获取之日起,至该资料公开之日止;即便项目结束,成交供应商仍需对未公开的相关资料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资料公开或采购人书面告知解除保密责任;
4.违约处理:若成交供应商或团队成员违反保密要求,泄露资料相关信息,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终止**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项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需将所有相关资料(含电子版、纸质版)返还采购人,或按采购人要求销毁,不得留存备份。
履约验收方案
1.验收主体:采购人为核心验收主体,可联合相关主管部门,邀请****小组,共同开展验收工作。
2.组织方式:采购人****,成员含相关部门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统筹验收全流程;成交供应商配合提供验收所需全部资料、成果,协助现场核查。
3.验收时间:成交供应商完成全部约定工作内容并提交验收申请及完整成果后,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验收工作。
4.验收方式:采用“资料核查”的方式,重点核查成果完整性、合规性、准确性。
5.验收程序:成交供应商提交验收申请→采购人审核申请及成果完整性→****小组开展资料核查→形成验收结论→双方签字确认。
6.验收内容:涵盖本次规划编制全部成果,包括地形图、现状评估报告、修详规方案及图纸、调规论证报告等,及团队配置、安全履约、保密义务等落实情况。
7.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如《公园设计规范》)、上层次规划要求,贴合本工作方案约定,成果完整、数据准确、方案可行,满足审批及落地需求。
8.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验收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需在10个工作日内整改,整改费用自理;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承担合同总金额20%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损失。
9.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
9.1 首期款(合同总额30%):合同签订且成交供应商团队进场,正式开展调规暨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相关服务,经政府审批同意后,采购人在约定期限内支付;
9.2 中期进度款(合同总额30%):成交供应商完成公园调规公示相关工作,公示期届满后无任何有效异议(或有异议但经相关部门核查处理后,不影响调规方案推进),采购人确认****政府审批同意后支付;
9.3 尾款(合同总额40%):成交供应商提交完整的调规暨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政府审批同意后支付;验收不合格的,在供应商整改达标并重新验收合格前,不予支付。
10.争议处理:验收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优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法院提起诉讼。
11.验收费用支付:验收所产生的场地费等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2.采购人及供应商各自权利义务:
12.1采购人:有权审核、验收成果,提出整改要求,按时支付款项,提供必要工作配合;
12.2成交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人及时提供相关基础资料、配合现场作业,需按时提交合格成果,履行安全、保密义务,配合验收及整改。
一、违约责任
1、在本项目履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项目约定及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服务内容、提供相关服务,若未达到约定标准或未按要求推进,采购人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仍未达标或存在严重履约瑕疵的,采购人有权拒收相关服务成果。
2、成交供应商不得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将本项目服务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承担;若存在此类情形,或存在其他严重违约行为且未按采购人要求整改到位、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3、成交供应商未履行质量保障相关义务的,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相关工作,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索该部分费用。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的赔偿费用等,采购人有权从应付给成交供应商的款项中直接抵扣,不足部分由成交供应商足额补足。
4、若因采购人需求调整、规划要求变更等非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按原定进度推进的,双方应在相关情形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沟通,协商确定进度调整方案及顺延期限,顺延期间成交供应商不承担延期责任。若因不可抗力、法定政策调整等双方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情形导致项目延期,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应本着公平诚信原则,及时协商确定后续推进方案及完成期限,****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及规划编制要求,相关协商结果应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更改原合同其他条款),作为采购文件及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原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需符合年度预算管理相关要求,确保资金使用合规。标书代写
二、其他要求
1.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1.1支付单位:****管理处;
1.2付款方式:
①首期款(合同总额30%):合同签订且成交供应商团队进场,正式开展调规暨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相关服务,经政府审批同意后30日内支付;
②中期进度款(合同总额30%):成交供应商完成公园调规公示相关工作,公示期届满后无任何有效异议(或有异议但经相关部门核查处理后,不影响调规方案推进),采购人确认****政府审批同意后30日内支付;
③尾款(合同总额40%):成交供应商提交完整的调规暨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政府审批同意后30日内支付;验收不合格的,在供应商整改达标并重新验收合格前,不予支付。
④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需提供合规票据。
补充说明:上述②③款项支付,均需以本项目相关环节落地、且完成所有相关应审核部门的审核通过为前提;首期款按本条①约定条件支付,不适用本补充说明约束。
2.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移交采购人。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评估项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税费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查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成交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因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6.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必须确保如期如质按量完成,如有未按照需求提供服务的,服务工作不到位、不及时、或有违约现象,采购方有权提出异议,成交供应商须在在合理范围内寻求最优方式解决;如因为成交供应商原因严重影响服务质量,采购方有权终止该项服务合同,无须支付余下尾款,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应赔偿责任。
7.采购人将在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前,对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将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服务方案、商务条款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标书代写
7.1审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国家认可的官方渠道对证明材料进行在线核查;对无法在线核查的材料,向材料出具单位发函核实或请求相关部门协助核查;要求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对等。
8.供应商在参与投标前,须自行核验投标(响应)文件中所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此为投标主体应尽的法定义务,未履行核验义务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则还须确保函中所填写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企业类型等数据的真实性,不得随意填写,该数据真实性亦纳入投标文件证明材料核验范畴,因数据不实引发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9.若采购人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向本级财政部门书面报告。
10.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若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面临以下后果:
10.1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10.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10.3在一****政府采购活动;
10.4若有违法所得,将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10.5情节严重的,****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10.6若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一旦查实提供虚假材料,其中标、成交结果将被认定无效。请各供应商务必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