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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石墨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市**街道小**堡村。
建设项目概况:企业设置1座办公楼及3座生产厂房,厂区用地面积3979.86m2,年产2000吨石墨制品项目。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一)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旱厕定期清掏,(二)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三)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措施降低噪声。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开工日期:2026年1月1日
2、竣工日期:2026年1月20日;
3、调试起止日期:2026年1月20日-2026年3月6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