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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仪**曲轴销及连杆等生产加工项目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仪** |
| 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 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 365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 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 2026年1月15日在**省**市仪******办公室主持召开了仪**曲轴销及连杆等生产加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该工程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水土保持专项投资落实到位,各项工程安全可靠、质量合格,工程总体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建设单位已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落实了水土保持设施管护责任,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5日-2026年2月12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 联系人: 蒲金莉/191****2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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