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日-2026年3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意见反馈电话:0459-****235(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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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市福聘元骨炭生产项目 | **省**市**区喇嘛甸镇佳明鹿****养殖场西侧第四家 | **** | **** |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建设地点位于**市**区喇嘛甸镇佳明鹿****养殖场西侧第四家。本项目主要是利用畜禽骨头碳化后生产骨炭,其主要用于陶瓷工业生产骨制瓷器。配有炭化炉二座,年工作300天,可实现年生产骨炭800t。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12.5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及主要生产设备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 环保措施: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碳化窑废气和筛分粉尘。碳化窑废气通过四效水膜除尘除味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筛分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排放废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堆肥处理。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相对密闭空间隔声降噪,并利用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固体废弃物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要实现固体废物处置处理率达到100%。本项目固体废物有筛分除尘器收集粉尘、四效水膜除尘除味装置沉淀污泥、不合格骨炭、废布袋、生物质燃烧后灰渣及生活垃圾。筛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作为成品出售;沉淀底泥集中收集,定期清掏堆肥;不合格骨料集中收集,重新煅烧;废布袋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灰渣集中收集,定期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