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租 | ||
| **** | 项目类型集体经营性资产 | |
| **省/**市/**/王奉镇/******经济**社 | 详细地址**王奉镇前** | |
| 出租 | 流转年数20年 | |
| 2026-03-02 08:30:00 至 2026-03-09 17:30:00 | ||
| 否 | ||
| 抵押融资权利:否, 再次流转权利: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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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租,土地性质:建设用地;学校院落位于王奉镇前**西**,**刘玉民林地,西至后**集体地,南至彭永为林地,北至刘玉民林地;该学校院落南北长48米,东西长42米,院内有三排红砖**,共15间,水电齐全;标的面积约375平方米,(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出租期限20年。 2.标的查看联系人:陈秋梅 电话:185****0870。 3.承租方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房屋使用安全,确保各方面都安全达标后方可投入使用。 4.房屋现处于闲置状态,用途不限。 5.承租方如对房屋进行改造装修等,必须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办理合法合规相关手续后才可进行,若擅自对房屋进行局部改造或危险经营生产,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租赁期间严格按照约定使用标的,不得从事一切违法活动,否则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方若将房屋进行转租、分租,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的使用权并终止合同,同时承租方所交纳的租金及合同押金不予退还。 8.凡报名者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相关其他条件:1.承租方须承诺,根据成交结果,在7个工作日内签定合同并支付价款,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即视为违约,所缴纳保证金直接划转到村集体账户。 2.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期限内进行现场踏勘,并在挂牌公告期满前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3.承租方须承诺,本次出租为按标的现状交接,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标的现有状况接收;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承租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5.凡报名者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风险提示: 1.出让标的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由出让方负责,此次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2.出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可以在挂牌期间实地踏勘,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市****交易中心和出让方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如意向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即视为违约,前期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退,作为出让方收入入账,且出让方有权按照原有条件择日另行发包。 4.凡报名者视为同意以上条款。保证金缴纳: 保证金金额100元整,由受让方自愿选择如下方式之一缴纳: (1)保函方式 由******公司出具同等金额的受让保证保函代替保证金,保费收取标准为:保证金金额的1‰(保费金额低于10元的,按照10元收取),即人民币10元(¥10 )。保函申请人将保费一次性足额支付至保费收款专户后,由******公司出具相应保函。保函一经出具,保费不予退还。 保费缴纳扫描下方二维码: (2)银行转账方式 以银行转账方式将保证金缴纳至保证金专户。出让方在确定成交方后将保证金退还给未成交方;竞价过程中如竞价方出现违规行为将扣除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 名:******公司 开户银行:****公司**开发区支行 账 号:8661 2004 1014 2101 9233 0003 7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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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集体经济组织 | ||
| 40元/平方米﹒年 | 保证金100元 | |
| 一次性支付 | ||
| 在线支付:****中心“我的交费信息”中上传缴费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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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经理 | 联系人电话155****72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