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国际城广园10栋楼、15栋楼、16栋楼8台电梯更新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中铁国际城广园10栋楼、15栋楼、16栋楼8台电梯更新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3日
开标日期:2026年2月28日
中铁国际城广园10栋楼、15栋楼、16栋楼8台电梯更新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址:**省**市**区四里河路68****广场1-1418-1420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佰柒拾叁万玖仟壹佰叁拾元 (****130.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备注:详见附件
招 标 人:****
地址:**市**区北二环路中铁国际城旭园小区
联 系 人:黄贤嗣
电 话:186****080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项目负责人:张怡文、史新军
联系电话:137****7883、177****9484
公示期: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5日17:00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区**路1666****集团203室,联系人:张怡文,联系电话:137****7883。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3680【项目地点在**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管理部门(****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