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PCB测试架、FR4补强板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区**经开区白**路东侧1号楼1楼西头、**市**东路益****公司5号制造车间第1层北头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200万元,在**市**区**经开区白**路东侧1号楼1楼**(1#生产厂房)和**市**东路益****公司5号制造车间第1层北区(2#生产厂房)建设PCB测试架、FR4补强板生产项目。其中1#生产厂房面积862m2,主要布置PCB测试架生产线,厂房内分区设置开料、钻孔、锣边、板材仓、插线打线、插针、组装等生产区域区域,年产PCB测试架2000万点;2#生产厂房面积540m2,主要布置FR4补强板生产线,分区设置钻孔、锣边、覆膜、覆胶、卷料、仓库等生产区域,年产FR4补强板2万m2。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生产厂房与2#生产厂房环氧板开料、钻孔、锣边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各自设备配套的风管收集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覆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车间抽排风系统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标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按照“无害化、**化、减量化”的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边角料、废膜、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定期外售,废膜、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一般固废处置;废润滑油、废油桶及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分类贮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302 通讯地址:**市迎宾路555号 ****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