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凡泰新能源有限公司自投交流侧170KW(直流侧20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审批
河南-郑州-荥阳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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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3-02

项目名称 ****自投交流侧17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市高山镇高山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胡星
联系人 王敏 联系电话 187****1510
项目投资(万元) 46 环保投资(万元) 2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9-30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建设内容及规模 按照**市屋顶分布式光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和乡镇监管确认说明。该项目利用自有屋顶面积约2000平方米,拟建设交流侧17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工艺技术:组件发电一直流汇流箱一逆变器一交流电缆一并网柜-储能柜。主要设备有:电池组件、逆变器、并网箱、开关柜、储能柜等。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预处理措施后通过**市****公司厂区内已有的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
生产废水
无环保措施:
太阳能电池组件清洗废水收集后直接通过浇灌植物排放至外环境
固废 环保措施:
更换的太阳能电池组件以及变压器等设备为一般废物,报废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也属于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噪声
承诺:**** 胡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胡星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9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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