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岔路派出所食堂服务外包 | ||
| 品目 | 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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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本级)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02日 15:07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3月03日至2026年03月0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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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 ****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3月12日 14: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标书代写 | 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 ||
| 预算金额 | ¥249.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0133 | ||
| 采购单位 | ****(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区上元大街22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277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秣陵街道**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栋618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娟 | ||
| 项目概况 岔路派出所食堂服务外包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3-12 14:3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岔路派出所食堂服务外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9.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48.7744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岔路派出所食堂服务外包,具体详见磋商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用信用承诺制,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七、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6-03-12 14:30 (**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
时间:2026-03-12 14:30 (**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2)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2****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提供相****银行代扣证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4****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4)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现场考察: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踏勘。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4、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通****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230633ce9.html(“苏采云”**地区客服热线025-****3744、025-****3743。)电子标服务
5、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本级)
单位地址:**区上元大街229号
联系人:衡工
联系电话:025-****1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秣陵街道**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栋618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5-****0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25-****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