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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3-02
| 项目名称 | **欣****基地项目二期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赤岸镇动力大道999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60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韦杰宏 |
| 联系人 | 石银奎 | 联系电话 | 158****1668 |
| 项目投资(万元) | 213519 | 环保投资(万元) | 200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9-30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欣****基地项目二期”是由****投资建设,本项目用地面积为260000平方米(约 1370 亩)。二期项目占地面积约192750.13m2,**电极材料库、电芯车间、分容车间等专业电池生产车间以及引进相关电池生产设备,建设后形成年产50GWh新能源动力电池的生产能力。 项目营运期涉及Ⅲ类X-ray射线装置100台,β-ray射线装置80台,Ⅴ类放射源80个。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辐射环境影响 | 环保措施: 环保措施:环保措施:本项目拟配置的X射线探伤机采用自带屏蔽系统设计,即X射线管等结构部件均装配在箱体(防护柜)中,箱体安装在不锈钢柜体中,入口和出口至X射线出束装置之间的传送路线均采用弯道设置。射线装置安装后,建设单位拟在柜体旁设置醒目的电离辐射警示标识,防止无关人员在此处停留。在使用、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场所,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放射性装置的生产调试和使用场所,设置具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配备与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包括个人剂量测量报警、固定式和便携式辐射监测、表面污染监测、流出物监测等设备,保证可能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X 射线防护:设备自动在线检测。采购等同放射性同位素与装置豁免级别的 X-ray 及β-ray设备,检测设备为自屏蔽式结构,外壳采用钢-铅-钢三层防护的方式,阻止射线渗出,上方设置警示灯和报警器。整个设备安全互锁,通过电脑控制设备运行,同时设置手动急停开关。设备具备三重防护功用,机身表面任何部位均满足安全辐射规范(≤1μSv/h)。根据设备厂方提供的资料,距离辐射设备外侧 1cm 处,辐射剂量率均小于 0.5uSv/h,满足《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设备表面 30cm 处周围剂量当量率不大于2.5uSv/h”的要求。废弃物最终去向:报废的放射源由供源单位回收。 | ||
| 承诺:**** 韦杰宏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韦杰宏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46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