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改造项目

审批
江苏-苏州-张家港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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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3-02

项目名称 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市杨舍镇**大道1****开发区)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张小星
联系人 吴锦棠 联系电话 151****7999
项目投资(万元) 5 环保投资(万元) 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3-03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次拟对1#、2#烤漆房(电加热)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取消原有的 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 处理工艺,改为 两级活性炭吸附 工艺:1#、2#烤漆房产生的喷漆及烤漆废气经收集后,引入各自配套的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进行处理(风量均为20000m3/h),处理后的废气通过各自配套的15m高排气筒(1#烤漆房对应DA001,2#烤漆房对应DA002)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喷漆及烤漆废气经收集后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2根15米高(DA001、DA002)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固废 环保措施:
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内30m2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合规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选取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
承诺:**** 张小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小星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457。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