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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3-02
| 项目名称 | 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杨舍镇**大道1****开发区)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张小星 |
| 联系人 | 吴锦棠 | 联系电话 | 151****7999 |
| 项目投资(万元) | 5 | 环保投资(万元) | 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3-03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次拟对1#、2#烤漆房(电加热)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取消原有的 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 处理工艺,改为 两级活性炭吸附 工艺:1#、2#烤漆房产生的喷漆及烤漆废气经收集后,引入各自配套的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进行处理(风量均为20000m3/h),处理后的废气通过各自配套的15m高排气筒(1#烤漆房对应DA001,2#烤漆房对应DA002)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喷漆及烤漆废气经收集后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2根15米高(DA001、DA002)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内30m2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合规处置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选取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 | ||
| 承诺:**** 张小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小星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45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