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型文艺演出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 2026-03-02
一、项目基本信息:
原公告采购项目名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型文艺演出
****政府采购编号:****
原公告委托代理编号:HH-ZFCG-2026-0036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2月 26 日
二、更正内容:
1、更正补充招标文件第9页第14.1款中《****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文件。
2、原招标文件第39页中:同类业绩和人员配备评审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指原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第8页第13.8款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报价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修改为:
投标报价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4%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4%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4%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及原更正公告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次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
2.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四、更正时间:2026年 2月28日
采购人名称:****
地址:****政府二楼
项目联系人:蒋女士
电 话:135****2325
采购代理名称:****
地址:**省**市鹤**迎丰东路788号(生源之春办公楼502号)
联系人:丁女士
电话:180****6619
免责声明:本页面****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