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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高新区晓霞南街(**路—新光路)道路工程项目,**高新区德艺路(衡州大道——新光路)道路工程,**高新区新光路(西二环—蒸水南路)道路工程(K1+140~K2+290) |
| 项目类型 | 交通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衡****公司 |
| 监测单位 | 无 |
| 地理位置 | **省-**市-****开发区 |
| 说明 |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有关规定,****于2026年2月26日组织相关参建单位、邀请水土保持专家对**高新区晓霞南街(**路—新光路)道路工程项目;**高新区德艺路(衡州大道——新光路)道路工程;**高新区新光路(西二环—蒸水南路)道路工程(K1+140~K2+290)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并同意通过验收。 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2月27日——2026年3月2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公司反映公示内容存在的问题。 建设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电子邮箱:唐158****3997 通讯地址:**市**大道11号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