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度假区环卫保洁、园林绿化管养一体化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25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序招标文件(第三章)号10.7-(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采购包1:分包比例40%,分包履行的内容: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的规定,本项目要求预留40%以上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②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按上述要求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则无需提供此项,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的须明确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的份额比例,详见投标文件格式。b、《分包意向协议》中的中、小、微企业的签字人为非单位负责人的还须提供《单位授权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c、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中的中、小、微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d、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中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不得将本项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更改为:“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标书代写
采购包1:分包比例40%,分包履行的内容: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的规定,本项目要求预留不低于40%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②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按上述要求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则无需提供此项,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的须明确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的份额比例,详见投标文件格式。b、《分包意向协议》中的中、小、微企业的签字人为非单位负责人的还须提供《单位授权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c、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中的中、小、微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d、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中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不得将本项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02日
无
名称:****
地址:**市度假区大王峰南路25号
联系方式:0599-****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建贸路187号
联系方式:178****8788、186****878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晓峰、郑丽珠
电话:178****8788、186****8788
****
2026年03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