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院医疗设备采购验收管理,严格把控设备质量,保障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现对本院采购的医疗设备开展第三方验收服务机构公开遴选工作,诚邀符合资格条件、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专业机构报名参与。本次遴选工作严格遵循《****政府采购法》《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血液透析设备5台、转运呼吸机1台、血气电解质分析仪1台、肺功能测试系统1台
(2)项目地点:****
(3)服务内容:对采购的上述医疗设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医疗器械注册标准/ 产品技术要求、采购合同约定技术参数及行业通行规范,开展全面到货验收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清点核对设备到货数量、型号规格;检查设备外观完整性及配套附件齐全性;按标准现场检测并记录各设备核心性能指标;审阅设备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明等随机技术文件;出具正式、结论明确、具有法律效力的第三方验收报告。服务周期:自接到院方验收通知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进场开展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第三方验收报告。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登记注册,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名单,报名时需提供上述网站信用查询结果截图。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技术检测、检验检测或相关医疗器械技术服务等内容)。
(2)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针对本项目不同医疗设备,配备对应专业背景及实操能力的技术人员:
血液透析设备:具备血液净化设备检测经验;
转运呼吸机:掌握生命支持类设备检测技术;
血气电解质分析仪:具备临床检验设备校准与质控经验;
肺功能测试系统:熟悉肺功能检测相关标准与操作规范。
(3)具有同类医疗设备第三方验收服务业绩,需提供近年签订的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双方签章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及对应的验收报告关键页作为业绩证明。
(4)拥有稳定的专业技术服务团队,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及主要技术成员需具备医学工程、医疗器械、检验检测等相关专业背景及相应从业资质,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及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所有报名材料均需加盖机构公章,按以下顺序整理成册,一式3份,复印件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3)信用查****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止);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报名时提供,被授权人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
(6)同类医疗设备验收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7)拟派项目技术团队成员的资质证书、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附团队人员配置表,明确姓名、岗位、专业、资质、从业年限);
(8)本项目医疗设备验收服务方案(含服务流程、检测标准、人员配置、服务周期、质量保障措施、售后答疑机制等);
(9)本项目验收服务报价单(报价需明确计价方式、总金额、服务包含范围、税费承担方式等,报价为一次性包干价,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公告公示期限:本公告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6年3月3 日-2026年3月9 日)。
(2)报名时间:2026年3月3 日8:00-2026年3月9日16:30,逾期提交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
(3)报名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机构将上述完整报名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至本院指定地点。
(4)现场递交:报名人携带报名材料至指定地点,现场核对材料完整性。
(5)邮寄递交:以顺丰快递邮寄(拒收其他快递及到付件),邮寄材料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逾期邮戳的材料不予接收。
(6)递交地点:****采购中心
(7)联系人及电话:赵老师 ****752
五、其他说明
(1)报名机构应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若存在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等情形,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及中选资格,列入本院供应商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本院任何项目遴选。
(2)本院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报名机构参与本次遴选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材料制作、邮寄、现场递交等)均由自身承担。
(3)本院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遴选相关事宜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原发布渠道公示,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次遴选的中选结果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公示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本院将与中选机构签订第三方验收服务合同。
(5)本院保留本次遴选的最终解释权,若报名机构对本公告有疑问,可在报名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咨询,口头咨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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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