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审〔2025〕290号
****委员会
关于**县**镇鲍田村(8社刘家大屋场至10社邹吉文屋旁)公路安全出行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你单位《关于审批**镇鲍田村(8社刘家大屋场至10社邹吉文屋旁)公路安全出行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府函〔2025〕9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财政局 ****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县第二批市级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农发〔2025〕91号)****委员会《关于提起下达2026年“以奖代补”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交运发〔2025〕60号)、《关于**镇鲍田村(8社刘家大屋场至10社邹吉文屋旁)公路安全出行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行业审查意见》(**交运建管〔2025〕36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镇鲍田村(8社刘家大屋场至10社邹吉文屋旁)公路安全出行工程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性质:改建
四、项目法人:****
五、建设地址:**县**镇鲍田村。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硬化道路2.5km,宽3.5m~4.5m,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安等。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240万元。资金来源为交通“以奖代补”资金、市级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
八、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快推进实施,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和投资控制,加强安全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早日完成并发挥投资效益。
****委员会
2025年9月10日
抄送: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委,****村委,****环境局,县审计局。
****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9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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