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2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3日-3月1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519-****0615
通讯地址:****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人:****环境局环评处
2026年3月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环境局关于镓国科技****公司年产36000片6英寸氧化镓晶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常环审[2026]5号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