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现对问题编号十四“恭城5座矿山**乐1座矿山未按方案开采。”和问题编号三十一“**县蒲源**矿产**粗放式开采,部分矿山生态破坏问题突出。”等2个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统一进行公示。
一、《**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问题十四
(一)问题表述
问题编号十四:**县**镇蒲源5座矿山**乐县**镇片区1座矿山未完全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开采,未按照规范设置弃土弃石场,未采取有效水土保持措施,造成**外大面积生态环境破坏,水土大量流失,安全和地质灾害隐患突出,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目前矿权仍处于重新出让阶段,历史遗留问题尚未开展现场治理工作。****采石场未建设物料存放仓库,砂石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围档、覆盖、防流失等措施,物料堆场截洪沟不完善,存在水土流失隐患;****公司矿山边坡倾倒有大量废石和渣土,清理工作推进缓慢。****采石场、****采石场、桂兴****总厂石灰岩矿,候寨山、**采石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推进缓慢。
(二)责任单位
****环境局、****管理局、市水利局,**县、**县、**县、**区、****政府。
(三)整改情况
措施42落实情况:配合牵头单位完成了**县**镇蒲源5座矿山、**县**镇片区1座矿山、****采石场、****公司矿山存在的生态环境破坏、水土大量流失、安全和地质灾害隐患、砂石物料露天堆放、雨污分流不彻底等问题的排查工作,列出了环境隐患问题清单,制定了“一矿一策”整治方案,并督促完成了问题整改和验收工作。
(四)验收情况
2025年10月,****管理局组织对问题措施42完成情况进行了销号验收审核,确认符合验收要求,同意申请验收。2026年1月23日,****委员会生态环境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备案工作会议,经审定,原则同意问题十四通过验收销号备案。
二、《**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问题三十一
(一)问题表述
问题编号三十一:恭城县蒲源**花岗岩矿粗放式开采,绿色矿山管理水平不高,倾倒弃土弃石、水土流失等现象普遍,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突出。
(二)责任单位
****环境局、****管理局、市水利局、****信息化局,各县(市****政府。
(三)整改情况
措施104落实情况:配合牵头单位完成了全市矿山存在的生态环境破坏、水土大量流失、安全和地质灾害隐患、砂石物料露天堆放、雨污分流不彻底等问题的排查工作,列出了环境隐患问题清单,制定了“一矿一策”整治方案,并督促完成了问题整改和验收工作。
措施107落实情况:加强了矿山的巡查检查力度,配合牵头单位严厉打击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
(四)验收情况
2025年10月,****管理局组织对问题三十一措施104、107完成情况进行了销号验收审核,确认符合验收要求,同意申请验收。2026年1月23日,****委员会生态环境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备案工作会议,经审定,原则同意问题三十一通过验收销号备案。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0773-****065
联系地址:**市**区西**路69号创业大厦东辅楼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