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天赐新动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赐材料公共型中试基地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审批
江西-九江-湖口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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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重大建设项目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2026-03-0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14349/2026-00772

********基地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3-02 15:46 文章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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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我公司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规范性要求,现将本项目公众参与事项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基地二期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园区****园区**大道西侧,厂区中心点坐标(E116°18'14.574",N29°46'42.801")。

项目投资:6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建设项目施工期间,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有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在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各生产装置产生的工艺废气;生活污水、工艺废水、废气处理装置废水和初期雨水;各类泵、风机产生的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求

1、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工艺有废气采用酸洗+碱洗+二级水洗+深冷+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工艺废水、废气处理装置废水和****基地****处理站(生化系统(综合调节+厌氧系统+A/SCBRⅡ处理系统+MBR系统+高效除磷净化系统+高效混凝气浮系统),处理能力5000m3/d)处理达《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表2中**企业间接排放限值要求、《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 1 中**企业间接排放****工业园污水 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中较严标准要求,****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 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中一级 A 级 标准后排入长江。

3)噪声治理:在各类泵、风机设置隔声罩,在进、出风口安装消声器,对机座进行减震处理,对管道需要采取防振降噪;在风机进出口加设消声器,风机和风管采用软接头连接,降低噪声传播;一般用内衬有吸声材料的电动机隔声罩和泵基减振垫,将电动机全部罩上,在电动机后部风口处装设消声器;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4)固废治理:项目产生废分子筛、M01中试失败物料、釜底废液、M03中试失败物料、M02中试失败物料、釜残、滤渣、M06中试失败物料、M04中试失败物料、废气处理冷凝液、废活性炭、废矿物油交由有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土壤和地下水:本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建设单位按照评价提出的要求加强运行期管理,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可保证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显著的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下方链接网址:https://pan.**.com/s/1py-aQgEXYNCFdADTMl5uHg 提取码:JXSY。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在本公示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评价单位:******公司;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开发区恒盛科技园; 单位地址:**省**高新****园区;

联系人:汪工; 联系人:蒋经理;

联系电话:0792-****861; 联系电话:0792-****000;

电子信箱:****@126.com。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包括项目附近可能造成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登录网址链接(链接:https://pan.**.com/s/1Y6B7Ht0MlPUqoJelpfBfxQ 提取码:JXSY)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以电子邮件或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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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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