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G-5号地块)规划条件变更的公示 ****(2007G-5号地块),位于魏塘街道中寒圩村,因项目建设需要,需对规划条件进行调整,现将该规划条件变更意向向社会公示。 具体调整如下: 1、建筑密度:由“低层不超过45%,多层不超过40%”调整为“不大于60%” 2、绿地率:由“15%以上”调整为“不小于10%” 3、停车配建要求:调整为“机动车位不小于0.2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位不小于1.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办公及生活配套参照相应功能配比”;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日--2026年3月12日 公示方式:****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页。 意见反馈:如有意见建议,请来****规划局反映。 反馈电话: ****3305 规划条件 (2007G-5号地块) 一、 用地位置:魏塘街道中寒圩村; 二、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三、 用地面积:86953.3平方米(130.42995亩); 四、建筑密度:不大于60%; 五、建筑容积率:不小于0.8,不超过1.6; 六、建筑间距要求:按消防规范要求留足间距; 七、建筑物退让红线(边界)要求:四侧临红线处满足消防部门要求留足消防通道; 八、建筑物高度控制:24米以下; 九、绿地率: 不小于10%; 十、建筑基地地面高程:宜与西侧道路路面标高相衔接,且不低于黄海高程2.92米; 十一、出入口方位:西侧; 十二、停车场地要求:机动车位不小于0.2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非机动车位不小于1.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办公及生活配套参照相应功能配比; 十三、建筑造型要求:新颖、美观、有时代特色,与周边建筑风格相协调; 十四、其它要求:1、根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23年度修订版),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筑设计规范要求;2、禁止企业内部建造成套职工住宅、专家楼、宾馆、****中心等设施。3、原则上8米以上不再按两层计算容积率;4、本规划条件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2007)****]附件,原规划条件作废。 十五、未尽事宜应以相关规范及《**县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管理技术规定》要求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