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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九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
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行(产)业作协:
第九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征集工作现已启动,****协会作为推荐单位面向全省作家征集参评作品。现将《第九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征集公告》等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组织选题推荐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一、各市(州)、行(产)业作协以省作协团体会员单位名义集中向省作协创研室报送推荐,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省作协各团体会员单位推荐参评作品原则上每个门类不超过2部。
三、推荐单位须按要求下载并填写《第九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名单》和《第九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表》并加盖公章,纸质版与电子文档同时报送。
四、推荐申报日期从即日起至2026年4月6日止,相关材料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
五、注意事项:
1、第九届鲁迅文学奖评奖年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鲁迅文学奖评选体裁和门类包括:中篇小说、短篇小说(含小小说)、报告文学(含纪实文学、传记文学)、诗歌(含旧体诗词、散文诗)、散文杂文(含跨文体写作)、文学理论评论、文学翻译。
本届文学翻译奖评选范围限于外国文学作品的汉语译本。
3、参加鲁迅文学奖评选的作品,须于评选年限内首次公开发表或出版,发表或出版方为中国大陆地区经国家批准的报纸、期刊、出版社、网站。单篇作品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书籍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网站发表以作品完结时间为准。
4、中篇小说、短篇小说,以单篇参评;小小说、诗歌、散文杂文、文学翻译,以成书参评;报告文学、文学理论评论,以成书或单篇参评。
结集作品,出版年月前四年内创作或首次发表的内容须占全书字数三分之二以上,推荐时须另附列表,注明每篇作品创作或首次发表的日期并由推荐单位证明属实,加盖公章。
不接受多人合集、个人多体裁合集、多人合译、重译、转译作品参评。
5、中篇小说指版面字数在2.5万字以上、13万字以下的小说;短篇小说指版面字数在2.5万字以下的小说;小小说指版面字数在2千字以下的小说。推荐时须注明字数。
6、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作品,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译本参评。
六、省作协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参评作品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推荐****协会****办公室。
七、推荐资料报送
(一)报送内容
以单篇参评的作品,须提供作品原刊(报)2份及复印件10份;以成书参评的作品,须提供样书12册;网络文学参评作品,须提供作品完结时间证明及12份打印稿。以上推荐作品均须同时提供内容与正式出版物一致的Word格式电子文本。翻译作品除提供12册译本外,另须附外版书2册(复印件亦可)及提供外版书PDF电子文本。
(二)报送方式
1、电子文档请发送至:****@qq.com;
2、纸质申报****协会创作研究室(**省**市**区**路二段85号);
联系人:游老师、黄老师;联系电话:028-****578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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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