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以公告形式公开选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代理机构参与竞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市2026年“我的**行”高一红色研学实践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采购单位:****
地 址:**市民生北路61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汪先生199****5678
彭先生186****6795
(二)主要内容
1.**市2026年“我的**行”高一红色研学实践采购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限额:预计222万元(具体以省财政补助标准为准)
二、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服务且在有效期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政府采购网完成登记备案(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公司相关制度文件);
4.拥有独立办公场所,****政府采购业务所需的办公条件;
5.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评审场地、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
6.纳税信用良好,提供2025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证明;
7.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经营异常、重大失信及税收违法记录,提供竞价截止日前有效期内“信用中国”官网信用查询截图(自行查询并打印);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拟任项目负责人****公司在职人员,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并提供竞价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9.具备政府采购代理资格,拥有采购信息相关事项代理实操经验;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价,本项目代理服务合同禁止转包、分包;
11.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代理服务费
1.费用支付方:****教育局(采购人);
2.报价区间: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总报价区间为人民币11000.00元至15000.00元,竞价人须在该范围内进行报价,超出区间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3.中标定价标准:最终选取报价与所有有效报价平均值差值最小的竞价人为中标单位。
四、投标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6日(仅限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及资料
1.报名地点:****教育局309室;
2.报名要求: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人)现场提交资料,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由投标单位自行备份,采购人不予退回;
3.需提交的资料:本公告第二条“代理机构资格要求”对应的全部证明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授权委托人到场的)。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2026年3月9日上午10:00(逾期到场视为放弃竞价资格);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教育局二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3.开标流程:现场审核投标单位资质,资质审核通过的竞价人现场进行报价(报价时需明确本项目法律、经济和技术方面的专职服务人员,该人员代表代理机构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采购事宜)。标书代写
六、代理机构服务职责及要求
1.依法组织实施受托项目的采购工作,及时向采购人通报采购进度,保障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2.****政府****政府****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开展采购业务;
3.为采购人提供与采购工作相关的专业技术支持及咨询服务;
4.****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采购流程,****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5.有权拒绝采购人提出的项目不合理商务、技术条款,修正对潜在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相关内容;
6.承担专家论证、评审等相关费用的发放工作;
7.廉洁执业,不得接受潜在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及其他任何利益,不得泄露采购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
8.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将委托事项转托他人办理;
9.若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评审场地、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
10.若受托项目出现废标、重新立项等情形,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代理服务费。
七、服务履约及验收结算
(一)合同签订
1.中标单位确定后,需通过电子卖场完成本项目采购流程,打印电子卖场合同,并与采购人商定书面《招标代理服务合同》;
2.中标单位须在中标结果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一式四份的合同(电子卖场合同+书面商定合同);
3.若发现中标单位上报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在3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视为中标单位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并将其违约情况上报财政等相关部门备案。
(二)服务期限
自采购项目委托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受托采购项目的正式采购合同履行完毕止。
(三)验收要求
1.验收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验收标准:由采购人按照本项目采购需求及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3.违约责任:若代理机构未在采购人指定期限内按时、保质、按量提供代理服务,采购人有权即时中止**并追究其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中标单位全额承担。
(四)结算方法
1.付款人:****教育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付款);
2.付款方式: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招标代理服务合同》约定执行。
八、其他说明事项
1.本公告所载的所有服务要求及相关条款表述均已明确,若因本公告产生争议,最终解释权****教育局)所有;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中标单位另行协商确定。
****教育局
2026年3月2日